反担保的条件有哪些,都是连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1:31:16 467 人看过

一、反担保的条件有哪些

反担保的条件为:

1.担保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时,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都是连带责任吗

反担保并不一定都是连带责任,例如反担保的担保人设立担保物权担保的,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反担保具备的条件以及需注意的事项

反担保具备条件包括: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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