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一个时期以来,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不接受当事人申诉的情况,有的对当事人申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后,不出具仲裁文书,有的出具仲裁文书不规范等,致使部分劳动争议当事人投诉无门,影响了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并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第二十五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监督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案件受理程序,杜绝不符合规定现象的发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一日
一、入职当天算不算工资
入职当天算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一、新入职员工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新入职员工满勤天数,均为该月的自然天数,
2、新入职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从入职当日算起,入职之前的所有天数,包括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在内,均不算出勤;
3、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周一,则该周的周六、周日为带薪日,即算入出勤天数,反之,则不算入出勤天数。入职第二周起,至该月月末的周末休息天数算入考勤天数内;
4、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该月1日,则该月的国家法定假日为带薪日,即算入考勤天数,反之,则不算入考勤天数内。
二、因为工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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