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的履行地是哪里?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5:16:21 352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的代理合同的履行地,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怎样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

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如下:

1、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按照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2、采用送货方式的,以送货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送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理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方式送货的,以送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的除外;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23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哪里
    一、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哪里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指供电人将电力的所有权转移于用电人的转移点。由于电力系统具有网络性,电力的生产、供应与使用同时完成,这就使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供用电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该履行地点,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供电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供电义务。如果供用电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二、法律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哪些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原则。《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2、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50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
    2024-01-13
    136人看过
  • 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现实生活中给付货币合同一般合同双方都会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合同违约约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
    2023-03-11
    236人看过
  • 签订代理合同后无法履行是怎么规定的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的规定:1、对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3、如果情节严重的,取消中标人二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如何判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正确履行地?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如下: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2、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
    2023-08-14
    249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代为履行,合同代为履行的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合同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是指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二)代为履行产生的法律效力1、第三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对债权人合同债务履行完毕,合同的效力自然终止。2、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第三人为有条件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则债务履行完毕,条件开始生效,第三人根据条件的规定成为债务人新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其代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请求债务人承诺的对待给付。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本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为原因。一、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性质所谓第三人代为履行,严格依据法条规定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指定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的义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1、第三人替债务人代为履行是一种形成权,其意思表示具有单方性,也
    2023-03-30
    99人看过
  •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具体是什么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有三种,如果合同获得被代理人的追认的,该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未获得被代理人的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合同被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也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具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
    2022-07-17
    438人看过
  • 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具体规定有哪些
    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我国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024-05-12
    140人看过
  • 借贷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指哪里
    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很容易确定管辖法院,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6-16
    443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
    1、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2、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1)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2)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一、哪些案件不适合签订风险合同?1、不适合签订风险合同的案件包括当事人要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等的民事纠纷。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
    2023-06-27
    496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的具体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如何确定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是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其履行,但要给予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
    2023-07-09
    142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地是在哪里?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补充协议证明原合同无效怎么做1、可以双方协商后统一约定。2、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3、法律规定
    2023-06-22
    221人看过
  • 行政管理主体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来说行政管理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如果从广义的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说,则行政管理的主体为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的一切社会组织、团体。所谓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以及自身内部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024-05-10
    233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有哪些具体规则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有:1、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3、情事变更原则,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4、经济合理原则,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一、情势变更原则有哪些适用条件(一)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所谓情势,泛指作为合同成立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例如合同订立时的供求关系。这里的变更,是指上述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例如战争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具体判断是否构成情势变更,应以是否导致合同基础丧失、是否致使合同目的落空、是否造成对价关系障碍作为判断标准。(二)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之所以要求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是因为若情势变更在合同订立时即已发生,应认为当事人已经认识到发生的事实,合同的成立是以已经变更的事实为基础的,不允许事后
    2023-06-28
    356人看过
  • 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委托合同中违约责任分为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表现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违反报酬支付义务;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由此可见,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根据,委托合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代理的一般规范。但是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调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他们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
    2023-07-04
    403人看过
  • 行政合同的原则是什么,具体规定有什么
    行政合同原则:1、公开竞争原则,行政合同一般应当在公开招标、投标,公开竞争的基础上订立。2、全面履行原则,行政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必须根据行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行政合同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09
    34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合同履行地是不是可以约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2
      可以约定,由于合同的性质和范围非常广,所以法律制度不可能统一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清楚履行地点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没有补充协议的还可以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
    • 民法典合同履行地是否具体写在哪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地不一定的签约地,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2023最新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6
      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借款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 具体是怎么确定承揽合同履行地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2
      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有约定的按约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依照以下方法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
    • 具体如何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2
      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如下: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应是受托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即委托法律关系中被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是完成委托人所交办的事务,所以被委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地点,应该是委托合同的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