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订立程序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14:33 129 人看过

保险合同约定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法定条款以外,通过自由协商确定的事项。其中有些是保险单中的可选条款,由保险人根据需要投保。商业合同的订立需要邀请和接受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体现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填表和承保两个阶段:填表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的要约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请求,填写并提交保险单。显然,保险合同的要约在形式上不同于其他商业合同。在实际订立保险合同时,往往是保险人规范保险风险,制定统一的承保条件和费率标准,制定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保险合同相关文件,包括保险单、临时保险单和保险单。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时,往往需要提前填写保险人印制的保险单。这样,就有人误以为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要约。其实,这只能算是邀请函。这是保险公司规范自身业务、方便投保人和招揽业务的一种方式。只有投保人填写保险单并交给保险人,要约才具有法律效力。(2)承保保险人收到保险单后,经逐项审查认为符合保险条件并接受保险,即承保,或者在保险合同中接受受要约人。以向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的形式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同意,也可以采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以外的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据此,保险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推定为承揽(承保):一是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二是出具保险费收据给投保人表示同意;三是其他可以合法表示同意的书面形式(如信件)。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是基于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而是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书面承诺。相关法律知识: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资格丧失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代理人的资格丧失。例如,申请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能依法独立实施承包行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依法设立;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者保险代理权。保险合同由上述主体订立的,合同无效。

2。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思表示的,构成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这里的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导失主错误表达意思的行为。比如,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知没有风险就谎称有风险,明知有风险就谎称没有风险。胁迫,是指一方以威胁对方人身、财产、名誉、荣誉受到损害为手段,强迫对方与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敲诈是确定可能的行为,并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愿与自己签订保险合同。

3。对象是非法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其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

4。非法内容。投保人投保的风险违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订立合同程序是怎样的,合同订立有什么形式
    一、订立合同程序是怎样的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置书面协议的过程。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各方就合同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这一过程分为和两阶段: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
    2023-06-01
    105人看过
  • 合同订立程序有哪几个阶段,合同订立的要件
    合同订立程序有四个阶段,包括了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要约、做出承诺、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合同订立的要件可以是主体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需要达成一致意思。一、合同订立程序有哪几个阶段合同订立程序有四个阶段,分别是: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二、合同订立的要件合同订立的要件如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如下:1.
    2022-10-19
    66人看过
  • 订立的保管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签订的保管合同有哪些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无偿须根据当事人约定。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一)违约责任1、《民法典》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民法典》规定,保管人
    2023-03-03
    183人看过
  • 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
    合同订立程序
    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审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续;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截止;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的约定;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等等。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的问题有: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
    2023-02-23
    133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仓储合同的特点是包括以下内容: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5.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6.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二、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法,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如仓库的结构设施、温度湿度控制、库房货场状况、起重搬运设备条件和距离车站都是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考虑的。2.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
    2023-05-03
    78人看过
  • 合同订立程序之要约
    合同订立程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a,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b.要约撤回与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c.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023-06-09
    92人看过
  • 如何进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如何进行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是: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订立时的承诺形式合同订立时的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
    2023-12-09
    220人看过
  •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程序1、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作为该项技术秘密、技术资料和使用方法的直接掌握者,在转让技术秘密的同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2、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由于技术秘密没有申请专利,不像专利那样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并通过法律来保证其实用性、可靠性,所以让与人必须自身承担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的义务,不能履行这一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承担保密义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如果约定的是独占性转让,那么在合同生效后,该项技术秘密的主要技术权益属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为了保障受让人该项技术秘密的技术权益不受侵害,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有义务对该项技术秘密的相关资料和使用方法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人,并不得在受让人已经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范围内使用该技术秘密和就同一技术秘密再与第
    2023-04-17
    394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订立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一、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
    2023-02-16
    397人看过
  • 共同担保设立的特点
    1。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需要若干人担保,但不必全部担保。2。根据同一法律行为,多人不需要担保,只要多人担保同一部分债务即可。其他担保合同无效,不影响共同担保人之一的担保责任。这一特点在根据个别法律行为设立共同担保时尤为明显。即使在保证人错误地认为无效的保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订立了一份或者数份个别保证合同,其有效性也不受无效保证合同有效性的影响,除非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现有保证人承担责任。同一法律行为成立的若干人中,有一人的保证无效的,除该人的保证以每人负责为条件外,其他保证仍然有效。这与一些国家的理论一致,即多担保人担保债务是多个债务的重叠。即使承认共同担保人有分享权,由于分享权是基于所有担保人对同一债务负有责任的事实,在行使分享权之前,可以认为共同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根据法学理论,法律行为的一部分是无效的。如果其余部分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多个担保人共同担保的情况并不多见,
    2023-05-08
    317人看过
  • 客运合同的约定的订立程序
    该客运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合同签订时成立(并不需要承运人交付客票):二是旅客先乘车(船)后补票,自旅客上车(船)时合同成立。此时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形式非为书面的,其后旅客补票不过是将合同改为书面合同而已。在客运合同的订立中,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旅客一方提出坐车(飞机、船)要求的意思表示为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的意思表示为承诺,但对于旅客的要约,承运人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拒绝。如果承运人拒载,旅客可以依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依有关规定对拒载的承运人给予处罚。客运合同应当执行统一规定的票价。承运人收取的票价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承运人对各种客票的价款应予公告,并按照公告的价目表收费,而不得加收其他费用。一、对承运人延迟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
    2023-03-11
    426人看过
  • 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人
    (一)要约与承诺1.要约要约就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希望相对人予以承诺的意思表示。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一般先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要约,即投保申请。投保人首先对自己面临的风险以及所需要的风险保障进行全面的评估,然后通过咨询或保险业务人员的宣传,结合自身的财务计划安排明确所要投保的保险险种,并以填写投保单的方式向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提出投保的申请。2.承诺承诺是指受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全部内容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后,保险人通过对投保单的审核、对保险标的的查勘以及对投保人的询问,确定承保的具体条件,对投保人作出承保的承诺,保险合同正式成立。保险人作出承诺的表示方式有以下几种:(1)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章。(2)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具保险费收据。(3)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暂保单等保险凭证。(4)保险人以其他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承保。判断保险人的承诺是否具有法
    2023-03-04
    49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订立及效力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保险合同的订立,即指保险合同的设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合意行为。因此,保险合同的设立,必须要有投保人要求投保和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前者在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后者称之为承诺。保险合同只有经过投保人的要约和保险人的承诺才能成立。所以,与一般民事合同的订立一样,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要约要约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又称之为要保或投保,它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的要求保险的意思表示。投保人的要约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须、首要程序。1.要约邀请投保人的要约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采用要保书(亦称投保单)形式。由于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因此投保单通常由保险人事先印制,投保单的内容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如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址、保险标的(对象)及坐落地点等以外,还包括了投
    2022-04-16
    172人看过
  • 论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
    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是保险合同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则很难谈得上保险业务的开展。针对我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的颇多争议,本文一方面就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身的内涵进行了澄清,确定成立和生效各自不同的要件;另一方面则对涉及到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易产生争议的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保险利益原则等实际问题进行了解析,并进而提出了作者自己的看法。最后为本文的简短结论。「关键词」保险合同合同成立合同生效保险单保险利益目次:引言一、保险合同的成立1.保险合同成立的含义2.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二、保险合同的生效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三、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有关的几个问题1.保险单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2.缴纳保费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3.保险利益原则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结论引言: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公民、法人)之间关
    2023-06-15
    20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合同的特点本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双方需要支付对价合同)、双重合同(即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义务)、幸运合同、附属合同(即一方事先起草,另一方只需同意)。
    • 保险合同的订立方式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订立方式和生效程序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1、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
    • 独立担保合同的特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
      担保合同的独立性主要有以下表现: 1、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如果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行为不对保证人发生效力; 2、主合同无效的,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担保合同不一定无效。
    •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如何合同商业保险合同的意思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1
      签订保险合同的程序如下: 1、投保人申请投保; 2、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支付保险费的方式; 三、保险人审核并同意承保; 4、保险人根据已建立的保险合同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本身通常包含保险合同的内容。
    •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1
      1、建筑工程保险一般条款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 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工程名称 4.被保险工程地点 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 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