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通知程序时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9:13:24 170 人看过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意义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未尽通知义务,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

《民法典》第490条、第502条分别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只要未构成合同成立生效的消极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生效。

因此,未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并不导致债权转让行为无效,基于债权转让协议产生的出让人通知义务、支付对价的义务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约定仍然有效。

2、未尽通知义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仍未原债权人

如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债务人仍按照原协议约定向债权出让人履行债务的,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相应部分的还款,此时债权受让人不能够以未向其履行债务为由要求债务人再次履行债务;而如果债权人出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以后,债务人再向债权出让人履行债务的,不视为已经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义务。

3、通知行为是债权受让人的保护伞,是权利义务的固定手段

由以上两层含义可以得出,债权转让通知有以下两个作用:最大的作用是固定权利义务,保护债权受让人的合法权益。通知的作用在于,向债务人示明债权转让的事实,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由债权出让人变为债权受让人,将债权出让人从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剥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次,如果通知的内容中包含了“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的话,通知还能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义务主体

债权转让后,由谁去通知?是债权出让人还是债权受让人?还是二者皆可?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从语言逻辑判断,谁转让谁通知;从法理以及实务操作角度分析,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处分行为,债权出让人的处分行为会给债务人履行债务带来直接影响,而债权人的通知行为对债务人而言具有最高的可信度,因此,由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更符合逻辑。

根据现有的判例,一般认为只有原债权人明示或默示表示无异议方可有效。

三、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1、口头通知

口头通知是所有通知方式中风险最高的一个,但其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方式。

2、书面送达

书面通知是较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企业之间的债权转让通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进行书面通知时,原债权人应当采用如下方式确定通知已经送达:

(1)债权出让人自行送达的,应当由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盖章。盖章行为表示对债权转让事宜已收到通知并知悉,证明通知行为使得债权转让最债务人生效;

(2)通过邮寄送达通知的,应当在快递单物品栏内注明“与XX的xx元债权转让通知”,保留快递单副本,并在快递公司官网打印邮递记录,证明债权转让通知已经被签收。

(3)不建议使用传真方式送达通知书,现有技术难以证明某一时间节点所传真的内容,如对方主张所传真内容并非债权转让通知书,则我方难以举证债权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3、短信通知

短信通知在一般人看来似乎不太“正规”,理由在于篇幅一般过于简短、形式较随意,且短信作为电子证据,其保留和固定比一般书面通知更复杂。但对通知的方式并没有作出规定,且通知的目的在于告知转让实施,从而固定各方权利义务。结合法院判例,可以认定法院更加注重通知的实质,而非通知的形式。

4、邮件通知

邮件送达也是较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且用于公司之间交流较多,和短信相比,邮件具有容易保存的特点,且经过公证的邮件法律效力更高。

5、公告送达

公告通知在债权转让通知中适用的较少,一般适用于法律文书送达、证件遗失、票据事宜。而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的相关规定一般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购买不良债权有关,该特殊规定系为了对国有资产进行特殊保护而特别设立,对于一般债权转让通知不具有适用性。

因此,除非双方主体或转让的债权具有特殊性,使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主张债权的,法院一般不认为其履行了通知义务。

6、诉讼通知

诉讼通知是一类最为特别的通知方式,大概是因为其通知时间和通知主体较为特殊:诉讼通知是在起诉时才通知对方债权转让事宜,且是通过法院通知对方履行债务。在现有的判例中,法院认为直接起诉通过法院向债务人通知债务转让的事实并主张债权的,符合通知的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临时股东会通知程序是什么?
    一、临时股东会通知程序是什么?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二、股东会决议包括哪些内容?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
    2023-04-13
    240人看过
  • 限期履行通知书是什么
    一、限期履行通知书是什么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分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边控对象通知书、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等。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为填写式法律文书,而非文字叙述式文书,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或者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序言予以填写。所以,其格式、内容相对比比较固定。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又称为财产申报通知书,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时用的法律文书。其制订根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人民法院
    2023-04-12
    154人看过
  • 公司章程修改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公司章程修改的履行程序有: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一、办理公司的章程变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公司章程变更流程如下:1、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草案;2、股东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权的同意,股份有限
    2023-03-22
    193人看过
  • 企业在履行合同中要注意什么
    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经济形势的变化往往导致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尽量通过银行结算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注意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
    2023-06-05
    444人看过
  •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要注意什么?
    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注意的内容有: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履行费用,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劳务关系解除是否给予补偿金劳务关系解除的,要不要给予劳务人员补偿金,要依据劳务合同的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不需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
    2023-03-14
    430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拘留应注意什么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执行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拘留,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执行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
    2023-03-24
    64人看过
  • 以专利出资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一)具体的程序如下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3、工商登记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移手续。4、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一、以专利技术出资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专利权属
    2023-03-15
    168人看过
  • 担保人履行抗辩权需要注意什么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表现为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给付”,也可以表述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向对方作明确的意思表示是否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应区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规则。第一,当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对方。因为不通知对方,不会因为未通知而给对方造成危害。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是依照合同或法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方当事人。通知对方,使对方有一举证的机会或能及时采取减损措施。对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者来说,负有后履行的义务,对方负有先履行的义务。负有
    2023-03-23
    248人看过
  • 如何履行义务护士到医院转诊时要注意什么
    (1)转诊仅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诊断和治疗的情况。如何理解设备和技术条件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该转诊的关键。在某些情况下,医院以没有床位为由要求转诊,这显然是牵强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设备和技术条件,应当理解为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能。(2)必须及时转诊。(3)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有自主决策权。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论是否转诊,都要签署书面文件,说明是基于临床医生的充分说明和理解的最终决定。(4)危急患者必须进行急救。到医院先办转诊证明吗?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
    2023-08-08
    266人看过
  • 海事审判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海事审判中的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民事非讼程序之一,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的请求,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第一节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第八十二条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在答辩时,应当如实填写《海事事故调查表》。第八十三条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时,不附送有关证据材料。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完成举证。当事人完成举证并向海事法院出具完成举证说明书后,可以申请查阅有关船舶碰撞的事实证据材料。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能推翻其在《海事事故调查表》中的陈述和已经完成的举证,但有新的证据,并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该证据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除外。第八十六条船舶检验、估价应当由国家授权或者其他具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承担。非经国家授权或者未取得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所作的检验或者估价结论,海事法院不予采纳。第八十七条海事法院审理船舶碰撞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一年内审结。
    2023-06-01
    441人看过
  • 强拆的履行程序是什么?
    法律对拆迁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拆迁应履行下列程序:首先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由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在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过后,被拆迁人仍未自动搬迁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听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政府部门对申请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行政强制拆迁的决定,并责成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收到决定后,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作好证据保全工作。执行机关要将拆迁过程记入笔录,由各方签名或盖章。如此,合法的拆迁程序才算完结。在日常生活当中,双方当事人如果关于某一个问题,不能够解决,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这里所说的一般都是民事诉讼。如果是强拆行为,当然的是属于行政方面的问
    2023-08-17
    131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的合同履行是否需要通知
    一、公司注销后的合同履行是否需要通知需要通知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应的合同可以做如下处理:1、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2、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应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债权人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公司注销后的合同履行情况如上,建议在注销公司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操作,保证公司能够合理的注销完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注销是否要通知员工公司注销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公司注销,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
    2023-05-03
    2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哈密是什么?有什么要注意的?
    交通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委托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损害得到赔偿要配合交通事故律师走完以下程序。交通事故诉讼程序哈密包括以下几点: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2023-02-22
    244人看过
  • 卖车时要注意什么及流程
    出售汽车的步骤和方法1、一般交易流程主要包括检查汽车-查询违规-复印所需手续-交易费用-收到交易手续和交易收据,取得二手车交易收据后,买方可以拿着交易收据去交易市场办理户口手续。2、办理所需手续包括驾驶执照、车辆登记证明书、车辆收据(新车市由4S发行的原始购车收据、二手车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发行的二手车交易收据)、所有者身份证明书的原件、所有者身份证明书的原件、相关证明书等(暂时停留证明书、外国人居住证明书、军官证明书等)。3、户籍转移登记,顾名思义,买方将车辆转移到自己的名义上,取得的二手车交易发票通过各地车辆管理处进行车辆交易后的产权转移登记,取得新的驾照等,此外,户籍转移登记也记录在原始登记证书上。进行到这一步,车辆基本上跟卖主无关了,过户的手续也均由买主在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完成,流程一般包括:验车——复印所需手续——递交手续——缴纳交易费用——车辆照相——领取手续(其中可能涉及重新变更号
    2023-02-16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增加注册资本通常履行什么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答:增加注册资本需要由股东会通过专项决议,同时各股东签订《增资协议》,理论上,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加的资本。增资完成后,也要聘请会计师履行验资程序,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 行政强制措施履行程序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机关的各项权力都是法定的,执法程序也是法定的。法有规定方可为,法无规定不得为,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程序违法,则可能归于无效,行政执法人员也可能会受到责任追究。措施实施程序是指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机关采取的从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确定实施人员、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到行政强制措施的中止、终结、解除等行为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维护公共秩序,实现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
    • 什么是普通程序,民事诉讼程序的普通程序,诉讼离婚的时候注意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2)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
    • 建筑工程履行时注意哪些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主要应注意哪些条款对自己有利,哪些可以规避风险,怎样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合同价格,采用可调合同价比较公平,但结算时需要重新算量及套价比较麻烦,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工期,一般会有延误和提前的奖惩办法,需要注意质量,有取得优质工程的奖励办法价格调整,尽量考虑周到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件履约保证金金额及返还时间主要管理人员在工地现场的时间规定及罚则双方的违约责任发生纠纷的处理方法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告知范围是什么?告知的程序是什么?如何操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经过对病人认定了解后,院方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告知范围具体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医生应客观全面地记载病历档案,以此作为第一手材料,主动向患者说明; 2、医生应告知诊断的病因; 3、存在多数疗法时,应告知各种疗法的优劣利弊,哪种疗法最适合患者,及选择该疗法的理由; 4、告知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内容; 5、告知医疗行为的预想效果及改善程序; 6、告知该行为不实施的后果; 7、告知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