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法的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12:29 70 人看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越来越重要。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商业秘密的保护涉及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现行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在借鉴美国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立法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最后,论述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预防与控制。关键词: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犯罪;完善立法;预防犯罪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andeconomicglobalization在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建立在民法上,行政法与刑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比较,对我国《商业秘密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本文对商业秘密犯罪的预防和控制进行了研究eywords:commercialsecrets;商业秘密诈骗罪;立法完善;预防和控制犯罪?商业秘密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日益突出。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的保护,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起步较晚,法律规范相对分散,是知识产权立法的薄弱环节。1997年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借鉴美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进行了探讨。1、美国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1)美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概述,商业秘密自19世纪中叶以来一直受到普通法的保护,到19世纪末,现代商业秘密法的基本特征已经明确确立。1939年,美国法学会颁布了第一部《侵权法重述》,成为第一部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文件。1979年,由美国律师协会发起的《美国商业秘密法》被美国大多数州采纳。该法从私法的角度规范商业秘密,但不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制裁。美国国会1996年颁布的《经济间谍法》打破了国家商业秘密立法的局面。作为一部联邦法律,欧洲经济区规定了经济间谍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经济间谍罪是指: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故意(一)窃取、占有、获取、拿走、隐匿或者骗取商业秘密,意图或者明知其行为对外国政府、部门或者机构有益的;(二)复制、复制、勾画、勾画,未经许可,擅自拍摄、下载、上传、涂改、销毁、影印、复制、传播、提供、发送、邮寄、交换、传递商业秘密的;(三)明知商业秘密被窃取或者占有,未经许可获取或者转换,并予以收受的,(四)购买、持有、企图实施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五)与一人以上合谋实施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其中一人以上对合谋对象实施了行为的。犯上述罪的自然人处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上述罪的组织处10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意图将商业秘密(该商业秘密与州际贸易、对外贸易或者州际贸易、对外贸易生产的产品有关或者包含在其中)转化为该商业秘密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的经济利益,故意或者明知犯罪会损害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商业秘密,故意实施下列第(一)项至第(五)项行为的。此处的具体行为与商业间谍罪第(一)项至第(五)项一致,但处罚稍轻。同时,商业秘密也在法律上得到承认,即各种形式的金融、商业、技术、经济、工程等信息,无论是何种形式,只要采取合理措施使其处于保密状态,由于信息不为公众所知,因此具有真实或潜在的独立经济价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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