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拆迁工程暂停的消息从不只一座城市传来。
从报道中看,暂停的原因都是为了实现年底的环保达标任务,当然也不排除在10月中旬宣布这一决定有其他原因。
那么,拆迁方的突然停工究竟意味着什么?被拆迁人是否可以就此暂时放下一直高悬到嗓子眼的心,躺在屋里呼呼睡大觉了呢?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表示,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报道中所谓的“拆迁工程停止施工”,是指涉及土石方作业、房屋拆除作业,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的暂停,而不是整个拆迁项目的暂停。
在这个“暂停期”内,拆迁项目仍然可以持续依法推进协商谈判、签约、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等直接关乎被拆迁人权益的步骤。
且需要注意的是,报道中明确了“重大民生工程”和“应急处置工程”暂不列入停工范围,而实践中大量的征收拆迁项目都属于重大、应急之列,尤其以轨道交通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代表。
因此,传说中的“暂停休息”被拆迁人所遭遇的项目很可能根本就不在其列,相关的维权工作可谓一刻也不能松懈。
那么,对于那些确实遭遇“暂停”的拆迁项目,被拆迁人又该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安静呢?在明律师想强调以下3点:
其一,已经开启的维权步骤,不能轻易放下。
譬如如果已经存在因对补偿安置标准不满而提起的信息公开诉讼等,就不宜在此阶段随意放松甚至选择撤诉。
须知,暂停只是暂时停下,日后随时有可能因政府的一声令下而全面恢复,并且很有可能会变得更加凶猛、迅捷。
而信息公开申请恰恰是“知己知彼”的必要手段,是无论如何被拆迁人都要去完成的工作。
因此,即便项目的施工暂时停止,相关维权行动的步伐也不能停下。
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暂停”正是天赐给被拆迁人的好机会,可以争取在相关证据的收集方面跑到拆迁方前面去。
其二,对违法暴力强拆的防范,一刻也不能松懈。
须知,“暂停”的施工最多只能是合法的施工,违法暴力的那类,因其本身就违法,就不可能受一个什么通知的限制。
被拆迁人切不可在“暂停”期内随意放松警惕,守房的人也探亲去了,探头也没电了,这个绝对不可以。
要知道,凡事都有例外,况且在我们的行政实践中,“情况紧急”的特例是长期大量存在的,而这样的特例,几乎不会受任何本本的限制、约束,而是随时降临,随时爆发的。
其三,对已经发现的自身存在的漏洞、弱点,要及时进行修补。
未雨绸缪,那么“暂停”期就可以理解为是暴雨骤停的那么一个间隙。
此时,如果屋顶已经开了天窗,及时修补就是必要的。
譬如有的被拆迁人的房屋仍处在缺证、无证或被撤证的状态,此时就可以积极提起相关申请,要求补办证件,并伺机找寻新的搭建协商平台的机会。
转被动为主动,既弥补了己方存在的法律弱点,又能有效的为对方设置障碍,这是高明的做法。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被拆迁人会纠结于证件根本补不上的问题,事实却是,即使补不上,补也比不补强。
这个动作本身,有时就能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契机。
征收维权的具体步骤中,过程比结果重要。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为汹涌的拆迁浪潮按下“暂停”键,某种意义上说是拆迁方使出的一种心理战。
这就类似于在某些体育比赛中一方选手突然叫的医疗暂停一样。
很多时候,比赛也恢复了,另一方的状态也就被拖耗得全无,局面就会发生根本性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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