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期限应当怎么约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6:41:30 325 人看过

委托合同的期限可以有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没有具体的期限。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一、委托托管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时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委托托管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时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一、注意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的区分。

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

二、注意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

三、注意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法律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四、注意委托合同中对不得终止合同条款的理解。

二、物业管理公司如何进行转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转委托的方法:

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公司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

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专业性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得低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相关专业性服务质量和要求的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第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于委托人可以直接发生效力。第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以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的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第四,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委托应当由谁来委托?
    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行以后,人民法院对于需要进行鉴定的案件,不再进行自主鉴定,而全部采用对外委托鉴定的方式。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对于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更好地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几年来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实践,我认为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关于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主体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具体到人民法院内部则是由司法技术部门代表人民法院实施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也是司法鉴定的专业属性使然。在2002年3月27日,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法释【2002】8号《人民法院对外
    2023-06-04
    47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商标委托代理合同要约定期限吗
    申请商标注册时委托代理机构的,委托合同要不要约定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是没有具体要求的。一、撤诉是不是律师费就可以退的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是否可以退换的问题,这需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须双方协商处理。需要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与投入的精力来确定,如果只是代书了诉状没有进入其它工作可以适当多退,如果投入了调查取证等较多工作则可以少退。二、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情形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支付报酬。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报酬的,但依据习惯或者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应该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然有支付给受托人报酬的义务。三、个人申请商标所需要哪些材料个人申请商标所需要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2、商标图样;3、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5、委托商
    2023-04-11
    189人看过
  •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什么内容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以下内容: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委托代理的事项、办理委托事项的基本信息与状况、委托征收评估的代理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间。一、劳动仲裁代理权限问题劳动仲裁代理权限,当事人需要依法委托代理人,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若当事人属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二、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是哪些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如下: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代理人相关注意事项有什么1、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2、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3-11
    330人看过
  • 授权委托人委托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目前,关于委托期限,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需要在委托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二、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四、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
    2023-06-14
    380人看过
  • 商标委托代理合同没有约定期限能胜诉吗
    申请商标注册时委托代理机构的,委托合同要不要约定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是没有具体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商标委托代理合同要约定期限吗1、申请商标注册时委托代理机构的,委托合同要不要约定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是没有具体要求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
    2023-08-02
    154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报酬如何约定
    一、委托合同的报酬如何约定1、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合同,报酬约定的具体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好,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委托合同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裁判标准是什么1、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名曲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标准。倘若受托人导致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2、受托人的赔偿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2023-04-21
    45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在委托合同中,合同双方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若是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甚至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024-05-15
    285人看过
  • 合同没有约定期限要怎么应对
    一、合同没有约定期限要怎么应对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违约责任应该怎么去约定双方当事人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
    2024-01-16
    356人看过
  • 当事人怎样约定合同履行期限
    一、怎样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二、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点履
    2023-06-26
    115人看过
  • 如何约定委托合同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一、当事人要如何签订委托合同1、委托合同之委托事务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2、委托合同之期限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
    2023-06-26
    109人看过
  • 试用期限在买卖合同中应当如何约定
    一、试用期限在买卖合同中应当如何约定试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二、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义务有哪些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2)物
    2023-10-11
    384人看过
  •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约定试用期对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用人单位在录用一名劳动者时仅仅是通过面试的方式或者劳动者自己提供的一些书面材料来判断其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但是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约定试用期。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一、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是否可以鉴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相对较低,与仍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较为容易,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像本案中的技术公司即是如此。那么,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意约定多长期限的呢?《劳动合同
    2023-03-12
    13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应当怎样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约定的试用期相同的,均为违法约定试用期。以上就是有关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
    2023-08-01
    302人看过
  • 委托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应当怎样承担
    委托代理合同有如下法律责任: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一、无权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的种类:第一种,行为人本身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他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种,行为人本身有代理权,但是在与他人订立民事法律关系时超越代理的权限;第三种,行为人之前有代理权,代理期限终止后仍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他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二、租房合同非本人签名是否生效非本人签字的租房合同,如果本人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或者事后追认了他人代替签订合同的行为,租赁合同对于本人有法律效力。否则,该租赁合同对于本人没有法律效力。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由行为人(代替本人签字的人)来承担。《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2023-03-10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采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期限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1
      采购合同一般需要约定履行期限。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也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以及履行期限等。但是,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所以,采购合同一般需要约定履行期限,没
    • 赠与合同应当怎么约定撤销撤销的期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
    • 委托代理合同要权限约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委托代理合同一定要明确代理权限。委托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2、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3、委托事项明确。 4、授权范围清楚。 5、代理期限明确。 6、支付报酬明确。 7、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8、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 委托合同的期限和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31
      委托合同的期限可以有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没有具体的期限。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