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使用政策的税收可以免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8:14:02 391 人看过

1、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发给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2、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

(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公租房免征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2010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规定,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通知指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和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通知称,凡是被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均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三年,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此次财政专门出台针对公租房的优惠政策,暗示了未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公租房将成为主要供应形式
    2023-05-01
    183人看过
  • 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问题】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补偿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答案】依据财税[2018]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因此。贵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取得的其他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享受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时,需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2023-06-15
    63人看过
  • 工业用地上从事农业种植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一条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免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
    2023-02-28
    2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如何避免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如何不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设立的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人口相对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种也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部门出资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四)市政街道
    2023-05-08
    442人看过
  • 国家征用收回房地产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吗
    问题:对国家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产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答:国务院令[1993]138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财法[1995]6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
    2023-05-05
    55人看过
  • 2020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规定有哪些?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减免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
    2023-02-22
    302人看过
  • 免税农产品税收政策
    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十六条一款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商贸公司销售农产品免税吗商贸公司卖农产品是不免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商贸公司因为销售的不是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所以是不免税的。二、农产品收购发票怎样开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给对方开票的程序有:1、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你的农产品证明。2、根据收购证明,到你所在的村开具所销农产品的自产证明。3、根据村证明,到所在镇(乡)政府再次证明所销产品为自产农产品。4、根据以上各证明,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5、将发票交收购企事业收款。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
    2023-03-26
    103人看过
  • 是否搬迁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十条规定,关于对搬迁企业的用地应如何征税问题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1、对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字〔1989〕140号)中第十条关于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第十二条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的内容。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税额由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2、对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和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业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
    2023-05-04
    2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租赁土地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向政府支付多项税费,包括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等。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因此租赁土地也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等税费。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所以租赁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 地 使 用 税 如 何 计 算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由政府征收的税收,用于支持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其计算方式通常是以土地的面积和土地的评估价值为基础。根据不同的法规和政策,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地区,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可能以土地的收成或产出为基础,而在其他
    2023-08-31
    103人看过
  • 营业税优惠政策:可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个人从事外汇等金融商品买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根据这份日前下发的通知,两部门明确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所列四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这四种情况分别是: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此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同时,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
    2023-06-10
    233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土地可以免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一、哪些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2023-02-27
    256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研究
    土地增值税按照取得的收入扣除规定的项目后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款、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费等,增值税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如果增值税超过了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税率为百分之四十。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二百的,税率为百分之五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对确需核定征收的,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为了规范核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核定征收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2023-07-01
    231人看过
  • 城镇农贸市场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城镇农贸市场在满足条件下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城镇农贸市场按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露天集贸(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用地以及在街道两旁摆摊设点的流动性营业用占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工商管理部门固定出租给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的砖瓦结构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凡土地使用权属工商管理部门的,由工商管理部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工商部门等牵头建造,个体户采取集资或承租形式取得的营业用房,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使用权属确定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或无租使用土地的,应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06-15
    119人看过
  • 企业停产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停产一般不予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有、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一、土地使用权的税率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二、租房子需要交什么税1、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登记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对符合免交房产税的个人,也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3、营业税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月租金收入在
    2023-06-19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2017年新政策土地使用税怎样减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
    • 企业停产免征土地使用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企业停产一般不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 什么土地使用税可以免税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4
      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废弃土地;能源、交通、水利设施免税用地。
    • 福利企业可以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房屋结算单。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领取相关文件,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可以从行政村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0
      不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