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判决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4 17:24:12 307 人看过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判决原则是什么

在我国的民事纠纷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之争颇为常见。

在此类纠纷解决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基本准则: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并确保对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权益予以充分保护;其次,依法保障自然人与机构依法获取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受侵犯;第三,宅基地使用权随附于房屋产权,不得分离;第四,尊重历史事实,立足当下实际情况,以利于生产和生活为出发点;最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亦是重要考量因素。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二、外村人在本村买宅基地后建的房子怎么处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乃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的专属权益,该项权益与享有者特殊的社会地位密切相连,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无法获得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此种权利。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之强制性法律规定,使得农村住宅用地仅能分配予本村村民,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者所谓的“小产权房”。

因此,若非本村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究其原因,在于宅基地交易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进行,否则此类交易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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