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拘留不服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刑事拘留是不同于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的措施不妥的,应该做出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一、拘留所进去怎么才能出来
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进了拘留所,如果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取保候审。或者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拘留(治安拘留)的含义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而不是关押在看守所。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1、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2、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都是公安机关吗?
473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证据不足的应对措施
107人看过
-
刑事拘留可以来公安机关拘留吗
36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拘留权属于谁?
23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寻畔兹事拘留多久
8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在刑事拘留37天后会怎样?
116人看过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
对于刑事拘留,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是公安机关还是法院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对于刑事拘留,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
-
公安机关对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是什么规定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拘留的期限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1)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拘留期限是24小时),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加上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日,期限为10日)。 (3)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加上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日,期限为14日)。 (4)对于
-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
刑事拘留后会怎么做,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还会不会再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警方已经对其刑事拘留,说明犯罪事实已经基本成立,不论涉案嫌疑人是否承认犯罪事实,面对巨额诈骗案,警方会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刑事侦擦权,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调查取证。同时,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从嫌疑人的话语中捕获蛛丝马迹,进而可以促使嫌疑人最终如实供述罪行。一、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初始阶段:所谓的刑事拘留,指的是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只有被认定涉嫌犯罪,才会予以刑事拘留。刑
-
关于刑事拘留的不服调解书怎么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刑事拘留后,释放通知书上应填写《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