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更为监视居住是不违法的,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规定,同一时间内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适用一种强制措施。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就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司法机关就存在程序违法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例如已刑事拘留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办理逮捕手续,变更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吗
取保候审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
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
1.
符合逮捕条件。对于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符合《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逮捕条件。有关部门在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首先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其次,因为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所以对于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的审批应与批准逮捕相同。
2.
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4)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另外,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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