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出租人抵押权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1、依据承租人所提出的具体需求,我们会根据其意愿来制定及签订合适的买卖合同,以便于购买租赁所需之财产物品。
2、出租方理应确保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对租赁物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3、在承租人遭受出卖方违约或侵权行为时,出租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承租人向出卖方进行维权索赔。
4、在特殊情况下,出租方仍需承担相应的瑕疵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租赁物不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且出租人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承租人依照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四条、第七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出租人在承租人选择出卖人、租赁物时,对租赁物的选定起决定作用的;
(二)出租人干预或者要求承租人按照出租人意愿选择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
(三)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经选定的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
二、融资租赁的三种形式是哪三种
融资租赁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首先是直接租赁,其运作方式是由出租方(即租赁公司或者生产厂商)直接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资产服务,交换条件即是后者定期支付租金。直接租赁仅牵涉到出租方和承租方这两大主体。接下来是杠杆租赁,在这个流程中,出租人在引入资产环节只需支付其中一部分所需款项(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至40%之间),而剩余部分金额可以利用引入的资产或出租权利等作为担保,进而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待资产租赁出去以后,出租方再通过收取到的租金来偿还贷款给贷款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债权人。
最后是售后租回模式,它是指承租人首先将某项资产卖给出租人,然后再从出租人那里租赁回来,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租赁周期。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1.我司针对承租方之特定需求而量身定做相应的买卖协议,以确保其能成功购置所需之各类资产。
2.在此基础上,出租方承诺保障承租方在符合法律及约定要求前提下,享有该等财产的全面所有权以及使用权。
3.若出现任何因出卖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侵犯承租方权益的情况,出租方将积极协助承租方进行维权并提出索赔请求。
4.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出租方仍然需要承担起对所租赁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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