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予收押的四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0:11:05 379 人看过

行政拘留不宜羁押的情形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并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还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一、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可以分为三个年龄段:一、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满14周岁的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以下八种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三、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对于你说的未成年人不知是哪个阶段,如果是已满14周岁并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并且是故意杀人,那么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如安乐死杀人、正当防卫超过限度的杀人、受迫害受侮辱积于义愤杀人、被害人有严重过错下的杀人、被害人请求的杀人、大义灭亲的杀人、父母溺婴的杀人,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17岁怎样盗窃摩托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十七岁初次偷盗摩托车,初次违法犯罪不进行治安处罚。但是要责令家长严格管理教育,包赔受害人的损失。如果不是初次盗窃,应该受到治安处罚。按照盗窃金额的大小,给予处罚。

三、二次酒驾为什么不可以去当地的交警大队处理

二次酒驾为啥交警当场不拘留

第二次酒驾轻微要拘留15天。当事人之前因酒驾被处罚过之后又再次酒驾的才会对其进行拘留,而且驾驶证吊销的时间是两年,饮酒驾驶营运车的要处15天的拘留。

没有拘留可能是当事人符合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条件。(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拘留相关文章
  • 我国有哪几种行政拘留天数情形
    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但期限一般在10日以内,如果情节比较严重一般不超过15天。一、行政拘留的处罚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
    2023-04-01
    76人看过
  •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转化情形
    行政拘留变更刑事拘留是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主要是: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行为,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有惩罚和教育意义。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023-07-19
    162人看过
  • 行政拘留因疫情拘留不收怎么办
    一、行政拘留因疫情拘留不收怎么办没有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二、行政拘留因病暂缓执行吗下面为大家解答行政拘留因病暂缓执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三、行政拘留因病暂缓执行之后还会被拘留吗?根据行政拘留所条例及细则,2.查验送拘人员所持的法律文书是
    2023-03-20
    248人看过
  • 多少岁不予行政拘留
    法律综合知识
    不能行政拘留的情形主要有以下情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024-05-17
    19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何种情形下行政不予处罚
    一、法律规定何种情形下行政不予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做出后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做出后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行政处罚做出后在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的申请。三、行政处罚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7-11
    194人看过
  •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强制的情形吗
    不属于,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一、在超市盗窃300多元在超市偷三百元钱的东西,超市报警,公安局根据案情能够行政拘捕。行政拘捕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捕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背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捕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背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金处罚不够以惩戒的情况。二、被拘留所拘留15天有案底吗被拘留所拘留了15天不会有案底,但是有记录。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
    2023-03-24
    468人看过
  • 行政强拆不予补偿的情形
    一、行政强拆不予补偿的情形1、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国家规定,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耕地上不允许建房或进行其他建筑,否则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在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2、在违规占用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管理办法,农民建房必须在村里批准划定的,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上。如果建在其他宅基地上,或非法占有其他宅基地进行建房,属于违法行为,拆迁时不予补偿。3、地上附着物失去经济价值对拆迁土地上的建筑物补偿,是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计算的,如果建筑物已经坍塌腐烂,土地废弃荒芜,地上附着物失去任何价值,因而不予补偿。二、什么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三、拆迁补偿必须满足的条件1、拆迁方必须出具政府批文拆迁方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征地文件,见不到此文件,农民可以拒拆,
    2021-09-17
    195人看过
  • 暂缓执行拘留的行政拘留包括哪些情形?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情形包括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执行吗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可以再执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有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停止执行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
    2023-08-03
    325人看过
  •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算拘留过吗
    行政拘留复议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我国《行政复议法》对需要停止执行的,做出了特别规定。一、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
    2023-03-14
    485人看过
  • 不予减刑的三种情形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一、无期徒刑不得减刑的依据是什么无期徒刑不得减刑的规定,以贪污罪为例,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款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第一款罪,有
    2023-04-04
    327人看过
  • 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
    一、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二、行政拘留期限多少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什么意思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意思就是虽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并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2023-04-14
    466人看过
  • 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法律后果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一、行政拘留不执行什么意思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
    2023-04-04
    124人看过
  • 哪些情形看守所不予以收押
    一、哪些情形看守所不予以收押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
    2023-06-17
    345人看过
  • 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有什么呢
    看守所不予收押条件: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此外,应当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最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的除外;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看守所收押哪些人犯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
    2023-07-22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更多>

    #行政拘留
    相关咨询
    • 不予收拘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
    • 哪些情形下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予给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不予行政拘留的认定一般是包含哪些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的情形都是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面对不予拘留的5种情形,不可以释放他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0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