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怎么申请
(1)申请受理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
1、农牧民建房申请报告。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乡镇规划部门规划意见。
4、建房户公告。
5、村委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二)标准:申请用地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全程代办受理窗口(代办点)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用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规范、有效,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转交片区国土资源所全程代办员,进行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填写《农牧民建房报批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即时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以书面形式将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及要求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受理人员在审核中注意原件与复印件的核对。
(四)时限:6个工作日
二、建筑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
(四)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有期限物权、不完全物权、主物权、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
三、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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