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工伤赔偿是否进入个税
不需要,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取得的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等,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相关补偿费用需要由单位来支出,只要职工取得的这笔所得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就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理解和做法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所以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有人提出质疑,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中并不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应该属于工资薪金范围,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伤事故怎么赔偿的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索赔申请多久立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劳动者取得的工伤赔偿不需要计算个税,工伤事故的赔偿款需要依照劳动者的工伤等级来确认,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一个月内单位要给员工认定工伤,确认工伤等级,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款,若是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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