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牵连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什么?
(一)基于刑事政策从重打击而并罚
有组织犯罪: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用该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该具体的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罪实行并罚
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并利用该组织而犯其他罪行的,实行并罚
公职犯罪: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者因挪用公款而索取、受贿构成犯罪的,实行并罚海关人受贿放纵走私的,以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实行并罚;税务人员受贿不征、少征税款的,数罪并罚;特殊例外:司法人员受贿枉法从一重,而不是并罚;
偷越国边境的犯罪: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
(二)基于罪刑相适应而并罚
1、实施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2、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文物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但是在走私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对待,属于包容犯问题,而不实行并罚。
3、保险诈骗行为与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行为。
(三)基于刑罚预防目的而特殊规定
收买被拐买的妇女儿童之后又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行为的。
二、属于继续犯的罪行有什么?
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绑架罪等;
2、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等;
3、持有型犯罪: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罪等;
4、窝藏类犯罪:窝藏毒品、毒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洗钱罪等。
属于继续犯的犯罪行为有4种类型,包括窝藏类犯罪,持有类犯罪,不作为犯罪,侵犯自由犯罪等。其中持有类犯罪包括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的犯罪包括窝藏毒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
牵连犯和数罪并罚区别
78人看过
-
牵连犯可以数罪并罚吗
246人看过
-
对牵连犯“数罪并罚论”的思考
174人看过
-
属于数罪并罚的牵连犯类型有哪些
290人看过
-
什么情形构成牵连犯
253人看过
-
数罪并罚处理在牵连犯案件中的应用
383人看过
-
数罪并罚与牵连犯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牵连犯是指以实施一种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它罪名。此时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之间、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之间就存在着牵连关系。牵连犯的特点是主观上只有一个犯罪目的。而数罪并罚是指同一个被告人,因不同的犯罪目的,实施了不同的犯罪行为,法院分别对其犯罪行为定罪量刑,再合并执行总刑期。
-
牵连犯和数罪并罚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0牵连犯是指以实施一种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它罪名。此时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之间、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之间就存在着牵连关系。牵连犯的特点是主观上只有一个犯罪目的。而数罪并罚是指同一个被告人,因不同的犯罪目的,实施了不同的犯罪行为,法院分别对其犯罪行为定罪量刑,再合并执行总刑期。
-
牵连犯数罪并罚究竟是属于什么罪名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4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有哪些关于牵连犯数罪并罚的理由?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26牵连犯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一个以上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对牵连犯实行并罚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这有助于摆脱理论困境和解决司法难题。同时,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符合我国刑事立法精神和发展趋势。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
-
牵连犯数罪并罚的理由,怎么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29牵连犯数罪并罚的理由有: 1.牵连犯的犯罪客体方面表现为两个以上行为侵犯了不同的直接客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在牵连意图的支配下具备了数个犯罪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两个以上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