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三种渠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13:37:34 386 人看过

1.出席法庭。法庭审理是审判活动的核心活动,因而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审判监督的重点之一。

2.庭外调查。受理诉讼参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包括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和被告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询问证人

3.列席审判委员会。审查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一、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由司法机关按照流程启动,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那么简单说,院长有发现权,有提交权但没有最终决定权,审判委员会没有直接对案件进行讨论的权力,但审判委员会有决定权。审判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确有错误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那么他能够作出什么样的决定呢?只能够作出本院再审的决定,不能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因为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来是一审就按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就按二审程序,
    2023-04-27
    343人看过
  • 什么是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的审限是多久
    审判监督是指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人民法院体系内还可以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分为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以及当事人的申诉。1、当事人的申诉。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2、人民法院的监督。各级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是适合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委员处理;最高院发现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上级发现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才定,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3、人民检察院的审
    2023-06-11
    489人看过
  • 发现错案后如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决定,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再审。具体来说,有三个条件:1。只有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做出有效的判决和裁定,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例如,如果案件经过二审,一审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即使一审法院发现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一审法院也只能将发现的错误报告二审法院。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由二审法院决定。原讼法庭没有这项权力。如果是一审案件,且一审在没有二审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法院院长和生效判决的司法委员会的分工如下。如果判决确实错误,庭长应首先作出裁定,如果庭长认为判决确实错误,应提交司法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应根据庭长的意见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实存在错误,是
    2023-05-07
    90人看过
  • 哪些受试者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哪些主体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判决书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起诉讼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的,可以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2023-05-07
    421人看过
  • 如何启动审判监督再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当事人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依据提起抗诉、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等方式。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
    2023-06-13
    475人看过
  • 申诉启动审判监督吗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申诉是属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的方式之一,申诉可能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23-06-13
    258人看过
  • 上诉是否启动了审判监督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上诉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上诉,请求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的上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中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定罪量刑所依据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的,(三)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四)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理案件时,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
    2023-05-07
    154人看过
  • 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符合再审的几种情形
    一、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由于主管或客观的原因,有些案件的审理结果会发成误判的情况,这对于被告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二、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髙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
    2023-04-06
    63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
    一、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包括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
    2022-06-15
    322人看过
  • 如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
    一、如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可见,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是民事抗诉,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不断限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法院执行裁定行为的法律监督。二、检察建议从实践的情况看,使用这种方式对民事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也最为普遍,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一些办案人员在思想上对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没有足够的重视。制作前不作认真调查,制作时也较轻率,问题把握不准,建议的改进措施不具体,方案缺乏可行性,指出的问题多有雷同,改进措施大同小异,这样的检察建议不仅使建议本身流于形式,也使得被建议单位难以接受,影响其整改的积极性。因没有制度规定,一些办案人员对检察建议的后续工作不重视。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对其执
    2023-06-06
    244人看过
  • 2023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
    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
    2023-04-28
    455人看过
  • 2024法院院长启动审判监督有什么流程
    法院院长启动审判监督有什么流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的,可以交审判委员会处理,进行审判监督程序。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中华人民
    2024-04-18
    186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启动以及申请期限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由当事人向原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或者由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委员会、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依照职权作出。民事审判监督的申请期限为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或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6个月。一、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由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院长及其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依法作出。1.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额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替身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如果是自己申请再审的,必须向原级法院或者上一
    2023-07-09
    365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作用,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作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有:1.纠正被错误定性的案件,和纠正对法律的错误适用。刑事诉讼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的正义,而刑事裁判作为诉讼活动的最终体现,必须保证其符合公正与正义。法院的裁判中错误地适用法律,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统一的破坏,更重要的是,法律适用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结果的错误,因而自然也影响到实体公正的实现。对裁判中适用法律的错误给予纠正,也是设置审判监督程序的目的之一。2.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刑事裁判是对被告人的自由、生命以及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它事关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刑事裁判也涉及到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的冤屈能否得以伸张。因此,审判监督程序作为普通程序的补充,其是以特殊诉讼手段保证裁判准确无误、实现法律正义的又一道屏障。二、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在认
    2022-06-15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建立和启动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审判监督程序如何程序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事实或适用法律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委讨论决定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复审。具体来说,1、只有作出有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才能提出审判监督手续。2、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实有错误是先由
    •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的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7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也被称为启动再审的主体,在我国只有两家:法院或者检察院。 1.与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同级别的检察院没有再审抗诉权,最高检除外,最高检可以对最高法作出的生效裁判提起再审抗诉。 2.二审抗诉是向上一级法院抗诉,再审抗诉是向同级法院抗诉。 3.能启动再审的最低级别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下级法院没有启动再审的权利。 4.能启动再审的最低级别的检察院为作出生效裁判的
    • 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的三种方法渠道是哪些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01
      根据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构成法定的三类再审启动主体。但在司法实践中,当前我国的民事再审案件大部分来源于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抗诉再审的次之,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的数量最少,而且法院和检察院启动再审的案件,其中绝大多数也都源于当事人通过各种途径的申诉、信访等。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 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及调解,认为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 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制度,又称再审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和裁定依法重新审判的一种特殊审判制度。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
    • 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及其适用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