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鉴定结论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12:46 222 人看过

1.鉴定人。

鉴定人应当具有以下条件:自然人;具有相应的专门知识;与案件事实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回避。鉴定人可以更换。

2.鉴定结论。

①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②对于人身伤害的医学监督由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其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院或者专门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不能另行聘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③对于对鉴定结论只有经过认真审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结论应当当庭宣读,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鉴定结论的内容
    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的内容。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在我国司法鉴定中,常用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有;(1)法医鉴定。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其中包括基因鉴定、死因鉴定、伤害鉴定、血型鉴定等。(2)司法精神鉴定。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3)痕迹鉴定。对与案件有关的指纹、脚印、交通工具印痕、犯罪工具破坏痕迹、弹头及枪支膛线等,与嫌疑人和嫌疑物的相应部位进行对比,作出是否同一的鉴定结论,以确定犯罪人和作案工具等。(4)笔迹鉴定。即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
    2023-06-11
    265人看过
  • 关于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诉讼证据的一种。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鉴定制度鉴定制度,中国早在睡虎地秦简中就已有记载,西方在罗马法中也已开始出现。到了近代和现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鉴定在诉讼中已被广泛采用。它在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帮助侦查、审判人员判断案情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诉讼中常见的鉴定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会计鉴定,刑事技术和其他种种技术鉴定。常用刑事技术鉴定在我国司法鉴定中,常用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有;(1)法医鉴定。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其中包括基因鉴定、死因鉴定、伤害鉴定、血型鉴定等。(2)司法精神鉴定。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3)
    2023-06-11
    105人看过
  • 浅析鉴定结论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如何采信当然也要从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去分析。对于法院委托进行的鉴定,关联性一般没有问题,应当着重审查其合法性、客观性。鉴定结论的合法性,是指鉴定结论是由法定鉴定部门的法定人员,依照司法鉴定程序对诉讼设计的事实进行鉴别和判断后所提供的,符合法律要求。主要表现在:鉴定结论是由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事项、委托要求及提供送检的鉴定材料,指派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鉴定人员,依照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对检案中某种事件事实进行检验鉴定后形成的书面结论。1、鉴定材料的质证程序在鉴定程序开始后,双方应当向法院提交检材,对于医疗纠纷来说主要就是患者钓病历材料。对于双方提交的书面陈述或医学理论书籍,仅是为了支持己方的主观观点而提供的参考意见,不属于检材的范围。法院应当组织双方对病历材料当面质证,详细记录双方意见,尤其是
    2023-06-11
    326人看过
  • 司法鉴定可以否定之前的鉴定结论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能推翻,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继承纠纷二审能推翻一审吗1、继承纠纷二审能不能推翻一审需要看情况。如果原判决什么错误都没有,自然二审会维持原判。但如果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程序违法的,一般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改判。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
    2023-07-19
    452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
    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鉴定人有不同意见如何处理首先,司法鉴定结论必须直接回答鉴定委托方提出的鉴定要求。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规范、标准。司法鉴定文书不得使用文言、方言和土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载有案件定性和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内容。司法鉴定文书应当载明受理日期、委托人、委托事由、鉴定要求、送鉴材料情况、检验或者检查过程、鉴定(检验)结论或者审查(咨询)意见、鉴定(检验、审查、咨询)人以及其它应当包括的内容。鉴定(检验、审查、咨询)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并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对鉴定结论进行复核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司法鉴定文书经签发人签发后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其次,鉴定结论必须符合科学原理。再者,鉴定人不能作出法律结论。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结论、检验报告,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几个鉴定人意见有分歧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上写明分歧的内容和理由,并且分别签名
    2023-04-21
    13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其应对
    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经过初次(市县级)和再次(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以最后一次的鉴定结论为准。做到省级鉴定后,基本上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就已经到头了!中华医学会是很少受理地方上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无论患者及其家属对接到的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满意。如果没有新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就不能够推翻这一份鉴定结论了!如果这份鉴定结论对患者及其家属不利的,将会在日后的诉讼和调解中成为障碍。即便是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很大的努力,做出了一份对自己很有利的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两个鉴定出自两个不同的鉴定体系,相互之间没有效力高下之分,只能够希望法官采纳对自己有利的一个鉴定结论,我们是不能够否定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这是一个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因素。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想重新鉴定的,应当寻找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的原因。比如:鉴定专家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损害被鉴定人的合法权益的
    2023-06-08
    390人看过
  •  怎样应对伤残鉴定结论的不服?
    在不服伤残鉴定结论时,有几种上诉方式。首先,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法律并未对这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做出限制。另外,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重新评估伤残的申请,且在此过程中不受次数限制。如果以上两种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以争取重新评估伤残的权益。受害人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以下是几种不服伤残鉴定结论的上诉方式:1.首先,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法律并未对这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做出限制。2.另外,您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重新评估伤残的申请,且在此过程中不受次数限制。3.您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以争取重新评估伤残的权益,但法律并未对向您申诉的次数做出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重 新 进 行 伤 残 评 定 : 哪
    2023-09-02
    484人看过
  • 补充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
    补充鉴定结论是在原鉴定结论的基础上,为了完备原鉴定结论而对其中的个别问题进行再次鉴定,以修正或补充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补充鉴定一般委托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另请他人进行鉴定,是第一次鉴定的继续。补充鉴定结论补充或修正原鉴定结论中存在的某些缺陷或不完整之处,补充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是一体的,共同构成对诉讼中涉及到的某一专门性问题的认定与判断,两者的结合是一个完整的证据。在实践中还要注意补充鉴定结论与重新鉴定结论的区别:补充鉴定一般要求采用原鉴定的程序步骤和方法.并不否定原鉴定结论的全部认定,而重新鉴定则有可能全部否定原鉴定结论的认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补充鉴定的适用情况,主要有四种情形:(1)原鉴定结论只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问题,并没有全部、彻底的解决所有的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2)在鉴定人就某一专门性问题做出鉴定结论后,法院又发现或当事人又提交了涉及该问题的新材料。(3)在原委托鉴定时
    2023-06-11
    360人看过
  • 证据——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所做的结论。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情况。而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目前,上海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在上海血液中心,鉴定费用在二千到三千元左右。一般情况下,鉴定需要法院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鉴定。一般结果会在两周左右出来,准确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2023-06-11
    68人看过
  • 什么叫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当如何审查
    鉴定结果是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作为当事人为什么不服,无非是司法鉴定有违法之处而结论对自己不利。那么我们应该做出怎样的应对措施呢?聘请相关专业的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诉讼法专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首先,对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进行审查,他们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否具备参加鉴定的资格(参加法医鉴定的法医具备专医从业资格其鉴定机构是否合法并具备相关鉴定资质),对鉴定所依据的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客观、完整、全面,进行审查。对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进行审查。对鉴定过程度和鉴定评述的理论依据进行审查。那么审查司法鉴定结论及应对的方法有哪些呢?
    2023-04-29
    435人看过
  • 鉴定结论的界定及属性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借助一定的方法和仪器,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检验、分析后给出的判断性意见。它是鉴定人认识活动的结果。鉴定结论的形成通常基于特定的物理实体、特定的人或物,其间要运用相应的科学知识、方法和仪器,因而我们说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但因鉴定必须由人来完成,且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认识活动的结果,所以鉴定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及其拥有的客观认识条件均将影响到鉴定结论的给出。从这个意义上说,鉴定结论并不必然是科学的、正确的意识;那种认为鉴定结论是科学结论的观点相应也就是错误的。正因为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行政诉讼法》第31条明确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鉴定人出庭宣读并接受询问,这时的鉴定结论其实相当于广义的
    2023-06-11
    138人看过
  • 鉴定结论的证明能力
    证据的证明力属于事实认定的范围,法律一般不作规定,而交由法官或陪审员依自由心证原则加以判断。一般情况下,以下几方面因素会影响到鉴定结论的证明力。1.鉴定人知识水平的高低是鉴定结论证明力的重要衡量因素。在有关专门领域造诣较高的鉴定人,其所做的结论应当具有更高的证明力。2.鉴定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先进程度是衡量鉴定结论证明力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一般说来,更为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能够保障鉴定结论具有较高的真实性。3.用作鉴定之基础的事实材料的可靠性对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具有决定作用。即使该基础性事实材料具备证据能力,但如果裁决者对其真实性心存疑虑,则必将影响到其对鉴定结论的证明力的衡量。4.如前所述,当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受到某些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形成一定的预断和偏见时。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也将大打折扣,即使法律仍然承认其作为证据的能力。这一点应当引起裁判者的密切的注意。5.同案当中的其他证据也是认定鉴定结论的
    2023-06-11
    408人看过
  • 鉴定结论质证的意义
    一、鉴定结论质证的法律意义鉴定结论在法庭上接受诉讼当事人的质证,有着深刻的法律意义。(一)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理论认为,法律程序不仅是为寻求公正的结果而设计,也是为保障一些独立于判决结果的程序价值而设计的。现代法治理念不仅追求实体正义,更注重程序的公开和公正,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首要前提。在我国,法官掌握鉴定决定权和鉴定人的选任权,法官易因鉴定人是由自己委托的而轻信鉴定结论的证明力,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因此鉴定结论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才能从程序上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双方的询问权、异议权等诉讼权利的实现,有效避免因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不信任而产生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浪费诉讼成本行为的发生,从而以程序正义来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二)适应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内在要求就在于弱化法庭的职权,突出控辨双方的程序主体地位,从而使控辨双方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对抗,使案件真
    2023-06-06
    411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论异议书的鉴定人数是多少
    有的公司需要对本公司的相关事务进行司法鉴定,然而司法鉴定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因此其有具体的书写规范和格式,不是随意的证明文件,接下来由中顾法律网的为您解答司法鉴定结论异议书的书写格式和具体内容。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异议人(被申请人):市分局被异议人: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异议事项要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自行撤销第号估价报告事实和理由异议人年月日收到该估价报告,认为该报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程序上和事实认定上均存在错误,现提出对陕建业房评()第号估价报告依法应自行撤销的异议:(一)该评估报告程序错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五、六、九的规定,司法鉴定应当由经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发布的鉴定机构名册中载明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出具,且每项司法鉴定业务要有三名以上鉴定人。且,估价报告目的是为法院司法处分提供参考依据,而法院是为解决当事人经济纠纷维
    2023-03-02
    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伪造鉴定结论的法律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0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委托的鉴定部门或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直至撤销登记。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偏袒、包庇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的,由其所
    • 笔迹鉴定结论法律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 司法鉴定结论有哪些打伤鉴定有没有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1
      被打伤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进行司法鉴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一般伤情不严重的话,鉴定机构拿到申请后在一个月内出具鉴定书。
    • 怎样推翻司法鉴定结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7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 鉴定结论通知书是否就是鉴定结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不是的,但是通知书的内容就是鉴定结论的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