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国有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问题的请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02:27 214 人看过

垫府发[2000]71号

签发人:雷*富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我县国有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问题的

请示

重庆市人民政府:

我县自1995年以来,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先后对因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开展生产经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7户国有企业依法实施了破产(已终结4户,正在实施3户),这7户企业共有职工2933人(不含临时工和离退休职崐工)。在实施破产中,我们根据垫江系农业大县,工业企业少,国有企业破产是非试点地区、被迫实施破产的企业绝大多数资产都实行了抵押贷款、企业富余人员多且再就业困难等实际情况,对破产企业失业人员主要采取了一是由崐重组企业接纳重新再就业;二是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崐休;三是按规定发放失业救济金的办法进行了安置。但由崐于部分未能重组上岗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救济金领取完后仍崐不能再就业,致使其到市里上访,要求按照“重府发[1996]28号”和“国发[1997]10号”文件的规定发放一次性安置崐费。鉴于此,现就此问题请示如下:

一、我县国有企业实施破产后已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是否还必须要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渝府发[1999]32号”文件对“破产、关闭、解体、改制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申请自谋职业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不享受失业崐保险待遇”已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就应不再享受一次性安置费。再则,一次性安置费一般都高于失业保险金,如果实行一次性安置补偿政策,今后失业保险就无法推行。因此,我们建议按规定享受了失崐业保险待遇后不应再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目前,国家对试点城市国有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费的提取和发放有明确规定,但非试点城市和地区是否必须按试点城市的办法和重府发[1996]2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尚不明确。我县能否根据县上实际,在给予国有企业破产崐后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自谋职业职工的安置费时,可否把握在全县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的范围内确定。

特此请示

垫江县人民政府

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垫江国企破产请示

抄送:市经委、体改委、信访办、劳动局、粮食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工安置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以后怎么对破产职工安置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一、企业破产以后怎么对破产职工安置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
    2023-04-24
    172人看过
  • 企业破产时,应该怎样来解决职工的安置问题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对不同工龄的破产企业职工有所区别。破产企业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且自谋职业的,即为在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救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仍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
    2023-04-29
    319人看过
  • 职工补偿问题与企业破产的关系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企业破产改制与企业破产的区别1、内涵不同。企业破产改制是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职工生活、就业、社保等社会问题的过程。企业破产是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2、性质不同。企业破产改制,是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而进行的体制改革。企业破产是司法程序,而非行政行为。3、对员工的安置方案不同。企业破产改制会带来减员增效、职工身份变化等,由此员工可以协
    2023-07-03
    285人看过
  • 破产企业与亏损企业职工的安置
    (一)企业破产涉及伤残军人安置时,应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由劳动鉴定机构确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可做为安置和享受离职补助的依据,其由民政部门发放的伤残补助金仍由民政部门依据原革命伤残军人伤残等级标准发放。对破产后可能出现的伤残军人旧伤复发所需医疗费用,应在处理企业破产安置费用或在资产变现中做出预留,如预留资金不足或资产无法变现时,该项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二)凡是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除另有规定者外,社会保险机构均要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统筹项目,向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三)对收不抵支、基金额度不足两个月离退休费用的地区,经政府批准,可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的退休职工,实行基本生活费办法,具体标准为:以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数为基础,另加退休补贴费5元,生活补贴12~17元,副食补贴5元,粮价补贴9元,凡是补足养老保险基金的予以足额补
    2023-06-05
    470人看过
  • 江苏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经贸委、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对职工安置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会同经贸委、财政等部门妥善处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职工安置方案要按照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成熟一户、实施一户的要求,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二、对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中央及中央下放的关闭破产企业,请企业所在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初审,填写《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意见书》,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职工安置方案材料一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市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职工安置方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023-04-30
    180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职工工资处理问题
    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拖欠的工资将会被支付给劳动者。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顺序清偿。首先,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将优先清偿。其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将其次清偿。最后,普通破产债权将最后清偿。公司破产清算时,拖欠的工资将会被支付给劳动者。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 产 工 资 清 偿 顺 序 : 如 何 分 配 给 工 人 ?
    2023-09-09
    432人看过
  • 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我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以及通过兼并、产权转让等形式改变单一国有性质和依法关闭、破产的,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按本办法安置。事业单位改变单一国有性质或被撤销的,在另有规定以前,可参照本办法安置职工。实行承包、租赁、委托运营等未改变国有性质的企业,其职工安置依照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第三条职工安置遵循以下原则:(一)千方百计安置职工。依法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把安置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二)积极促进职工再就业。提
    2023-06-14
    343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原有职工安置问题是如何样的?
    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然伴随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包括合同的继续履行、变更或者解除等,依法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有序规范的操作,对于国有企业顺利实现改制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律师认为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该环节改制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职工分流安置的顺利开展和取得预期效果。一、职工分流方案的确定程序是否合法。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职工分流安置的问题,改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法》、劳动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裕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及天津市《关于在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中劳动合同处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要及时把改制分离方案交职代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的,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在改制方案
    2023-03-02
    145人看过
  • 企业破产不安置员工员工怎么办,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
    企业破产不安置员工员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可以按工资要求单位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不赔偿建议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1、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2、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3、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4、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
    2023-06-19
    5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实践,目前职工安置的主要途径有:1、提前退休;2、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3、领取经济补偿金,进入失业保险;4、利用关闭破产企业有效资产重组安置;5、由当地社区或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安置;6、其他企业招用或调动等。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应按照本企业执行的相关关闭破产政策等文件要求,将企业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职工安置渠道及安置所需经费情况、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有关情况、工伤职工及抚恤人员的保障计划、职工权益保障计划等,都要在职工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过程中,企业要及时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协调。职工安置方案编制完成以后,企业必须将前期准备工作材料和职工安置方案一同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二、职工下岗领取失业金的年限是多久?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
    2023-06-23
    455人看过
  • 山西:省属国有企业破产优先安置职工
    1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企业关闭破产将优先安置职工,关闭破产费用特别是涉及职工安置的各项费用要一次性全额拨付。今后省属国企进入关闭破产法律程序后,将首先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涉及职工安置的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拖欠职工的各项费用、社会保险费、清算期间费用、敏感债务等,在资金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给职工。此外,企业关闭破产后,不能“放手不管”,在促进职工再就业、解决特困职工实际困难、完成生活后勤服务设施和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社会保险衔接等问题上,依然有责任完成善后工作。
    2023-04-21
    262人看过
  • 未妥善安置职工的国有企业,能否实现破产?
    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如何安置?国有企业破产后,其职工的安置办法如下:一般需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买断工龄、或者安排职工到重组后的公司进行工作等办法。其中职工可获得的经济赔偿是,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为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
    2023-07-17
    295人看过
  • 关于我国破产债权人问题的探讨
    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因其不完善,已严重阻碍了破产实践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现行破产法所存在的缺陷?熏以及破产债权人所处的弱势,提出了解决“破产债权人弱势”问题的构想:即债权人会议机关的完善;设置监督人机构;完善撤销权制度。[关键词]破产法;债权人会议;撤消权;监督人机构在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化、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的今天,法律的功能负载也日趋复杂。如果在法律程序的行进中,由于法律设计本身或现实因素的影响,造成社会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划分的失衡,有的主体权利大于义务,有的主体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损失,弱势主体就会形成。当下我国的破产债权人就是这样的弱势主体,本文将事实上的破产债权人不利状态概括为“破产债权人弱势”,并就这一现状展开初步的研究,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一破产程序的行政化,是中国破产实务最突出的特征。国有企业破产从申请、立案到宣告、清算,抑或实施有中国特色的整顿,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受制于来自政府的行
    2023-04-21
    50人看过
  • 国有企业如何处置职工改制问题?
    该内容主要讲述了企业改制时与职工协商一致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权利,以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其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企业自身改制的需要,企业有权利与这部分职工协商一致,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
    2023-09-06
    307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工安置是指企业破产或者经营规模缩减需要裁减员工时,向工会提出如何安置员工的提案,工会通过后执行。 职工安置费根据的是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兼并等的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个别地方政府的规章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且其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 更多>

    #职工安置
    相关咨询
    • 股份企业破产,工人的安置问题?补偿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最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
    • 企业破产职工工伤待遇问题,企业破产清算时,工伤职工如何安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根据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
    • 关于山东省企业改制工伤职工安置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4
      有关山东省企业改制工伤职工安置问题,有以下条例: 1、对于工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若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 中央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征收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6
      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以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算。企业经营者也应当按照上述措施执行。经济补偿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国有企业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 作文题目企业自行申请破产员工安置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般公司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属于优先债权,在企业破产时优先受偿。押金属于担保的一种,作为普通债权向破产组申报债权。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尽快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