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有土地承包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08:20:43 161 人看过

如果孩子成年了,那就相有相应的承包经营权

一、父亲离婚后孩子归男方,能变更抚养权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孩子归父亲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要按实际情况处理。女方可以证明孩子不适合跟着男方生活,那就可以变更抚养权。法院爷会准许变更:1、女方因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2、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和男方生活。

二、孩子乱充钱怎么要回来

孩子乱充钱的行为无效,必须是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代孩子来做这事才有效。无效那就意味着这交易自始至终不存在,如果孩子已经充了值,那平台就要全额退还。8岁以上,18岁以下的孩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若是数额较大,已经超出了他这个年龄可以理智处置的范围。这样就需要孩子父母同意才行,如果没有经过同意,那就是无效,如果父母知道也同意了那就有效。

三、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监护人

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父母是监护人,如果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就应该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配偶,没有配偶或者配偶没有监护能力的,才由其有监护能力的父母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承包地算吗
    一、土地确权承包地算吗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二、土地确权增加共有人吗向居住权登记机构登记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直接前往房产局查询即可。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
    2023-05-06
    12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
    一、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在法律规定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以下几点:首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补偿费享有所有权;其次是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则属于它们的所有者;最后,关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问题,如果需要安置的人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顿,安置补助费就将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后者进行管理与运用。此外,当涉及到土地转换时,原有的承包权及其相应的义务亦会随之交换,在此类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在这个意义上说,谁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这片土地所补偿的利益就应归属于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
    2024-04-13
    216人看过
  • 已故土地承包人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土地承包权?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
    2023-07-04
    276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不收回承租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给承租人以合理补偿。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4-05-07
    172人看过
  • 承包方有权决定承包土地的对象吗
    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土地承包合同最大有效年限为多久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
    2023-06-15
    223人看过
  • 继子女有继承土地权吗
    一、继子女有继承土地权吗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是包括继子女的,换言之,继子女与子女一样在继承遗产上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继子女是否有土地继承权与子女一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继子女是城镇户口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土地权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其转让、继承只能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户口。2、如果继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则可以有继承土地权,并且继子女本身是没有宅基地前提下才能继承。3、继子女也与子女一样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所以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得到所有权,从而拥有土地土地使用权。4、继子女在继承取得土地权之后,可以前往登记机关进行公证以及过户登记。二、遗产分配的原则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
    2023-06-15
    384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占有权吗
    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土地占有权,但是是具有一定时间限制和条件限制的土地占有权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相关法律的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是什
    2023-03-16
    333人看过
  • 土地确权可以写小孩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您的儿子是成年人,可以写您儿子的名字,如果您的儿子是未成年人,则不可以进行确权登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3-04-01
    9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过户给儿子吗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户进行承包经营,所以如果在同一家庭户里,不需要过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主要指入股。“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据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继承等。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民事还是行政如果是权属争议,则属于行政案件;如果是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那么就是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4-02
    22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土地如何进行承包?
    一、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强调指出: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是经营权,必保的是所有权和承包权。这个规定很及时也很详细,避免了操作过程中农民因眼前利益失去根本利益。彻底扭转土地流转环节司法空白,防止出现农民沦落为失地无产者的苗头。二、什么是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1、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
    2024-01-14
    198人看过
  • 没土地小孩有补偿吗?
    法律综合知识
    没土地小孩一般没有补偿,因为我国征收土地一般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所以小孩没有土地一般不会获得补偿,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的形式。没土地小孩有补偿吗?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2022-07-11
    184人看过
  • 承包土地有什么权利
    一、承包土地的权利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为继承人与发包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签订承包协议,继承人进行生产收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
    2023-04-07
    243人看过
  • 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出嫁还有承包权吗
    一、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出嫁还有承包权吗不管在《妇女权利保护法》还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办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此可见出嫁女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然享有原居住地的承包地,如遇到征地拆迁,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二、承包权分为哪些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
    2023-05-06
    277人看过
  • 承包方改变土地用途,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吗?
    一、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会被收回吗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也使其失去了生活的依托,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所以,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发包方,应时刻对发包出去的土地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人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有效维护集体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合同和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一、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法有什么影响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2023-03-08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拖欠土地承包金,村小队有权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按上述规定的(二)、(三)、(四)项,都可以解除合同
    • 承包农场承包土地权益小产权房子怎么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承包国家的土地”即国有农用地,一般是国营农场职工或农民承包农场耕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方式。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法律关系,但是如果在国有农用地上搞非农业建设,必须依法申请省或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被批准转用后对原承包户的安置补助方式、标准等适用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土地补偿的有关规定。
    • 土地承包确权认定,需要有土地承包证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经过询问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土地承包证丢失后,可以到县区档案局查其土地承包证颁发记录及其它相关证件,或者如能正确指认界线,并与他人无权属纠纷,经所在村民小组确认后,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确权认定。
    • 农村土地承包给孩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土地属于国家,个人无产权,不允许办理继承。 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死亡,和死者同一家庭生活其他本村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使用这土地。外地户籍不行。
    • 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有变化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首先,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是处分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在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