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的当事人债务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04:26 118 人看过

判定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还应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进行分析

(1)债权债务并不实际存在。有时,当事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查清;或者行为人的利益确实受到了损失,但这一结果与被害人或被索要财物之人的言行并无明确的因果关系,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只是行为人认错了对象,张冠李戴,或没有弄清事情的真相,而是想当然地将二者联系到了一起,在其主观上认定对方拖欠了自己的债务,因而对被害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此时仍应以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量刑,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与否不应是区别两罪的标准。因为这种情况下,从处罚的合理性考虑,通过扩大非法拘禁罪的范围以缩小绑架罪的范围,如果行为人与被拘禁人间存在既往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主观上为了索取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但债务关系难以查清,处于待定状态,或根本不存在,对此,本着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这样处理应更加符合刑法的立法主旨。

(2)合法的债务。当事人之间的确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能够通过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行为人实施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就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债务,是因日常民商事债权债务纠纷引发的,在力图通过私力救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因为采用了非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具备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是比较典型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

(3)非法的债务。这一问题在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已有定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将在民商事范畴内于法无据的债务也纳入到刑事范畴中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所涉及的债的范围里。这样规定,是由于尽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行为人在主观上认为这是实际存在的,所以才采取绑架、拘禁的途径来迫使对方清偿债务,属于事出有因,与那些典型的、无缘无故地扣押、绑架他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可同日而语,这样规定,既符合司法实践突出打击绑架罪的需要,也符合了罪行责相应的原则和立法主旨。

(4)超过实际数额的债务。当行为人在追索债务的过程中,索取的财物数额大于实际存在的债务时,对行为性质的认定要看超过数额的大小。如果数额太大,则表明此时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动机已发生了根本性地转化,从最初的、纯粹的追索债务变成了既要追债又想勒索为他人所有的财物,主观恶性变得更为恶劣,已同时触犯了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应从一重罪处罚,以绑架罪定罪量刑。反之,如果数额相差不大,说明行为人也许只是对债务范围、数目的理解、认定上存在误解、异议,其主观恶性并无实质性地改变,所以,仍应认定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这也符合罪刑相应原则。

延伸阅读:刑法修正案八全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第一,索要合法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确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证实,行为人实施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就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债务,在力图通过私力救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因为采用了非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具备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这是比较典型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判别认定。第二,索要非法债务。这在以往的司法实践和学术理论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个司法解释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行为提供了依据,也就此平息了争论。一、非法拘禁的认定要注意哪些事项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
    2023-03-20
    113人看过
  • 索债型非法拘禁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山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贾某某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本所指派XXX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贾某某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开庭前,我们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了解,刚才又听取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对本案案情有了较清楚的了解,现根据事实,对照法律,特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供法庭参考,并请法庭充分予以采纳。一、首先辩护人对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贾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二、本案系因被害人借款后不守诚信、违约不还款而导致的一起民转刑的案件,受害人本身的过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诱因。本案与一般纯粹的非法拘禁罪不同,属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我们知道该罪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前提条件,第二,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重要本质。根据受害人及家属XXX的陈述,其的确通过XXX借款
    2023-06-03
    412人看过
  • 判定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依据是什么?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认定:1、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2、客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2018年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案例今年3月,祝云、祝真手头紧张,借了陈某一万元高利贷,扣除2500元高息后,拿到手的只有7500元,双方协议一个月内偿还。转眼一个月过去,祝云、祝真面对陈某等人的催要,一天天拖延。4月10日下午6时许,陈某叫来两同行,几经联系寻找,将祝云、祝真强行拉到一宾馆内,实行棍棒殴打,逼其还债。令人诧异的是,这起被拘禁受害人竟是拘禁他人的旧案逃犯。3个月前,祝云、祝真也以非法拘禁方式殴打杜某,原因仅仅就是小葛的前女友小贝,与杜某谈恋爱后,为杜某的新
    2023-07-06
    72人看过
  • 福建两年来116人涉相关案件,索债型非法拘禁罪
    案件:宋某得知欠其款的邓某在闽侯县上街镇某街道,遂纠集朋友章某、龚某、黄某、陶某等人由厦门赶到福州找邓某索要欠款。宋某等六人找到邓某,强行将其押上车,带往厦门。宋某等人在车上殴打邓某,逼邓某还钱并写下欠条。最终,被告人宋某等六人讨债未果反而入狱,并被闽侯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相应有期徒刑。法律点拨:在我国的刑法中明确规定了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该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4-21
    154人看过
  • 为讨债务拘禁他人讨债人被判非法拘禁罪
    上海一家公司的老板徐亮和他的几个小兄弟,以追讨正当债务为由多次对两名债务人进行拘禁、殴打。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徐亮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其余三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刑。徐亮是上海奔享汽车信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年3月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两个月拘役。刑满释放后不久,为了向王某追讨所欠的高利贷债务,徐亮纠集张亮、杨晓松、周磊将王某约至上海市闵行区一家餐厅包房内,对其进行扣押并实施殴打。次日深夜,王某妻子将一万元现金交予徐亮,并在徐亮的胁迫下写了一张5.5万元的欠条,王某才被释放。2006年7月24日凌晨,徐亮等人故伎重演,将另一名债务人约至上海市嘉定区一处茶室内,后又将其强行带至上海市保定路某房屋内。其间,这名债务人遭到恐吓和殴打。四天后,张亮再次致电王某,将其骗至保定路某房屋内进行殴打。7月29日,徐亮得知王某的家属已报警后,指使张亮、
    2023-06-11
    137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可以指索取债务吗
    非法拘禁罪并非必须是出于索取债务的目的,本罪主观方面对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没有要求。但是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一、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哪些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的区别:(一)、概念不同。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二)、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拘禁罪的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三)、量刑不同。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犯抢劫罪的,
    2023-03-24
    387人看过
  • 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的从犯怎么处罚?
    索债型非法拘禁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索债的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应该从重处罚。一、非法拘禁一般判几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需要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进行相关的处罚。
    2023-06-21
    131人看过
  • 索债型非法拘禁应该怎样判刑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一、限制人身自由判多少年限制人身自由的,涉嫌非法拘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
    2023-03-07
    151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为索取正常债务的量刑
    一、非法拘禁罪为索取正常债务的量刑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对非法拘禁罪的处罚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4-15
    308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必须是索取债务么
    非法拘禁罪不是必须是索取债务,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非法拘禁罪: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二、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四、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非法拘禁罪特征是什么(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
    2023-07-29
    21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对非法拘禁他人追索债务如何处理
    1、非法拘禁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一)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二)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拘留、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涉及的债务类型1、合法债务。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实施扣押、拘禁他人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债务,但在进行私力救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才用了非法途径,具备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而转化为刑事案件。2、非法债务。被告人与北被害人之间存在债务,但该债务系赌债、高利贷或者嫖资等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行为人为此类债务而实施的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系事出有因。只要债务是客观存在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2023-03-22
    495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及索债型案例分析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沈阳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1、法定刑在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非法拘禁时间每增加二十四小时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4)每增加一人,可
    2023-07-04
    127人看过
  • 抢劫罪与“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抢劫罪与“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的区分。虽然都是实施暴
    2023-06-03
    140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索债型从轻辩护的依据有哪些?
    1、主观方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是为索取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不管债务能否查清或者根本不存在也不论合法与否,只是行为人认识错误的,仍然应当认定行为人系为索取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2、客观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表现为持续性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在行为手段上,可能是单纯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也可能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过程中实施殴打、侮辱、虐待或者捆绑等行为。一、司法实践中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涉及的债务类型:1、合法债务。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实施扣押、拘禁他人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债务,但在进行私力救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才用了非法途径,具备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而转化为刑事案件。2、非法债务。被告人与北被害人之间存在债务,但该债务系赌债、高利贷或者嫖资等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行为人为此类债务而实施的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
    2023-04-04
    42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适用情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4
      根据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
    • 哪些是索债型非法拘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所谓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而使用拘禁、扣押或其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特征:第一,主观上是为了索取属于自己的债务。如果不是为了索要自己的财物,则应当被认定为一般的非法拘禁行为,即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一个目的性犯罪。第二,主体必须是债权人。如果行为人是债权人雇佣的人,可以以共犯论处。但是如果是债权人以外的人,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丙是甲的债权人,由于乙迟迟
    •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研究的依据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现在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研究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其中,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也构成该罪,被称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
    • 能否清楚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案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5
      关于你想了解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案例是这样的,假如甲方向乙方借了钱,但不能在乙方索债时归还,乙方采取非法拘禁的形式来逼着甲方还债,基本上就是这样。
    •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拘留几天什么程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01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