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维权与医患双方和解调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17 12:56:21 304 人看过

医疗维权与医患双方和解调解

一、医患双方和解概述

(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

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就此解决纠纷的过程。医患双方的和解具有以下特点:

(1)只有医患双方参加协商,双方地位平等,都有充分发言权,往往没有第三方的参与。即使有第三方参加,也仅仅起到见证或者公证作用,参加的第三方没有干涉和介入到双方的谈判和协商事务上来。

(2)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没有强迫或者命令因素。因此达成的协议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

(3)可以在纠纷发生后的任何阶段进行。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鉴定过程中,或鉴定之后甚至进行诉讼之后。只要没有司法裁判结果约束,双方都可以自愿协商。

(4)只能就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进行协商,涉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行政法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以及违反国家刑事法律的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事项,医患双方不能协商,即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效,不能排除国家权力机关对当事人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二)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根据及法律效力

医患双方的和解,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中有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司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主体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等责任的争议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医患双方协商的成果——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因此,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由于其是一种私下协议,因此,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协议达成后,仍然可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提起诉讼,不能因此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

但是和解协议书毕竟属于双方的和约,因此,对于已经达成协议的案件的审理,原则上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纠纷来审理。不再按医疗赔偿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但调解协议无效或者需要撤销的除外。

二、医患双方的和解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中约定的义务。

(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否则达成的协议将会被撤销或者变更。

(三)采用法定的形式

由于医疗纠纷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时间跨度较长,且患方容易出现反复,因此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制作协议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三、医患双方和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区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的调解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医患双方制作的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协议书基本上无法载明这些事项,尤其是“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两项内容。

因为按照条例规定,只有医学会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合法组织,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均无权鉴定或者认定医疗事故。如果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纠纷,在没有提交医学会进行鉴定之前,显然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此时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在协议书上载明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等级,否则就只能理解成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必须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进行,这样理解,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纠纷便捷处理。因此,作者理解,这项规定只能适用于已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件。

(二)在协商过程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与

双方自行和解成功之后,一方反悔再次起诉,往往导致纠纷久拖不决,不利于民事争议的处理。其中患方提起诉讼的最常见理由就是双方和解中,患方对有关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因而要求对协议撤销或者变更协议内容。为了避免这种结果出现,在协商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与,如果患方有懂法的人员参与更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调解协议的效力。

(三)调解协议附加条款——排除一方当事人再次主张协议,否则协议无效

在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调解协议生效后,患方拿到医方的“补偿”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中,他们常常主张,患方此前给予的“经济补偿”,与事故争议无关,调解协议属于医疗机构自愿赠与,不能计算在法院的判决额内。对此,如果调解协议中有排除诉讼的约定,即使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医疗机构的自愿赠与,也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接受赠与的一方不能满足赠与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赠与行为可以撤销。这样可以为医疗机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患者遭遇医疗事故,医院冷漠面对调解,怎么办?
    医疗事故医院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民事诉状、证明医疗事故确实存在等的证据。由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对该诉讼进行受理。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后才交由警方处理。但是如果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可以直接起诉的。需要注意,对于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医疗事故调解应注意什么对于病人和病人家属来说,解决医疗纠纷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过激行为。由于病人及其家属对医学知识了解不多,对疾病认识不足,很难判断不良的果发生的原因。因此,应当耐心听取医生和医院方面的解释,要相信医院,相信科学。同时,还可以向熟悉的医生请教,听取他们的意见。还可以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咨询,例如专门负责任医疗纠纷咨询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如果觉得医院和医生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可以书面提出问题,要求医院进行调查,并对所提出的问题予以解释。当病人方面掌握较充分的证据
    2023-07-14
    7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进行医疗事故调解首先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最高额度各地不同。医疗事故调解应该注意什么(一)解决医疗纠纷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过激行为;(二)耐心听取医生和医院方面的解释,要相信医院,相信科学;(三)向熟悉的医生请教,听取他们的意见。还可以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四)如果觉得医院和医生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可以书面提出问题,要求医院进行调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2023-07-20
    468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医院不愿调解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不调解的,受害者有两种处理途径。分别是:1、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2、起诉。无法调解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医疗事故怎么起诉医院医疗事故的起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医疗事故诉讼,患方只要在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即可以提起诉讼,其案由既可以按照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也可以按照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如果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以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
    2023-07-02
    1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患双方都没要求尸检怎么办
    一、医疗事故医患双方都没要求尸检怎么办没有做尸检的,并不影响医疗过错鉴定,卫生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需要鉴定的,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
    2024-02-17
    144人看过
  • 医患双方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医院如何处理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2023-06-13
    199人看过
  • 医调委调解医疗事故的程序
    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1、调委会指定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2、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4、未达成协议的,告知其他解决途径;5、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一、全国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方法全国医疗纠纷的调解方法有: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解决。三、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
    2023-03-14
    370人看过
  • 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script医疗事故的处理涉及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卫生部主管医政工作的副部长朱庆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首先阐述了这次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宗旨和目的。他说,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朱庆生副部长分析了《条例》出台的背景。他说,1987年国务院曾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等历史条件下,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秩序、医疗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证科学地、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重新颁布一个新的条例。他说,这次
    2023-06-28
    127人看过
  • 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月17日,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4286666反映,3月31日,妻子王丽(化名)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娩后,由于医生侧切严重,导致直肠与阴道直通,粪便从阴道排出,现在院方建议,3至6个月后才可以做修补手术。他要求院方给出书面解释,结果被拒绝。1顺产回家之后产妇难以安眠3月31日8时48分,王丽在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顺产一名女婴,生产时出血不多,会阴切口逐层缝合,术后肛诊正常。当时,医院做了相关的产后预防感染常规监护处理。因无任何异常,于4月2日出院。回家3天后,她腹部突然异常疼痛,根本无法入睡,为此常常向丈夫发脾气。因为是头胎,丈夫李先生没有多想,误以为妻子患有产后精神障碍症,赶忙送往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送到医院后,妻子说她想上厕所。确实好长时间都没有上厕所了,没办法就买了开塞露。李先生说,此时,夫妻俩被眼前的一幕吓住了:粪便竟然从阴道里排了出来。王丽曾是某医院急诊科护士,因为怀了宝宝,只能辞职回
    2023-06-08
    2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能否申请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最高额度各地不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该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医疗事故分为四级,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属于哪一级别,还要考虑到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调解遵循的
    2023-08-02
    411人看过
  • 医患间的医疗纠纷能调解吗
    一、医疗纠纷是否可以调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侵权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或者其他有权机关的处理过程中都可以进行调解,只是该调解要遵循自愿的原则。因此,医疗纠纷作为侵权纠纷的一种,当然也可以进行调节。二、调解的方式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委员会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
    2023-03-02
    31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医疗事故调解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事项:一是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行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其次,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患者的法定权利。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第四,医疗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病例、相关物证和原始材料。第五,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死因不明确的,应当解剖尸体。第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因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导致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第七,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经济赔偿金额,但最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依法协商赔偿金额,这样会更合理,对双方都有保障,防止以后因为赔偿太低太高而扯皮。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些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
    2023-08-18
    394人看过
  •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如何
    一、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如何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卫生主管部门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1、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2、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医患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鉴定。医患双方经卫生主管部门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调解协议书。二、发生医患纠纷如何去申请医疗纠纷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
    2024-01-22
    217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由患者申请吗,医疗事赔偿故调解的方式
    一、医疗过错鉴定由患者申请吗医疗过错鉴定并不是由患者单方申请的,如果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有争议的,由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委托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赔偿故调解的方式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
    2023-06-26
    202人看过
  • 医患双方均可提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申请
    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一、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行为鉴定不应有前后顺序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法律推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而医方最有力的举证则是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医方为避免或减轻其赔偿责任,其举证(申请鉴定)的思路通常为:医疗行为无过错或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该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退而举证(申请鉴定)构成医疗事故,该
    2023-04-04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现在有医疗事故需要调解,医疗事故调解方式有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8
      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是否有权解决医疗事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7
      医疗事故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不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而且只要协议符合合同的订立原则,协议就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将予以确认。
    • 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2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该由哪一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9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医疗事故调解能否用医疗医疗损害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8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用于医疗医疗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