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社保凭证保密协议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1:14:32 145 人看过

保密协议不能视为书面劳动合同,签署保密协议的目的仅是要求劳动者遵守保密要求,对劳动者自身劳动权益的保护并未起到积极作用,保密协议仅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不能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社保凭证能否证明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先决条件,只有劳动关系的争议,才适用劳动法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所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是可以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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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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