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对来访者的规定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20:42:52 115 人看过

一、缓刑人员会客规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由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关于会客的规定,应以考察机关具体规定及宣告缓刑时宣告的禁令为标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三、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四、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由此可见,家访并不是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必须要做的,但如果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被判处缓刑的罪犯进行家访,却发现当事人已经离开了现在居住的地方的话,就有可能会撤销缓刑,因为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的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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