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免于处罚的三要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04:29 292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免于处罚的三要素有:违法行为轻微、行为人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相关法律对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规定。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再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公正。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

一、销售未遂如何具体行政处罚

销售未遂进行行政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的有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违反行为可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者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违章首次免罚什么意思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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