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的保证合同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7:50:44 177 人看过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的形式

1.主从合同的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是: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注意点的内容有: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二、口头保证合同已经履行还能反悔吗

虽然法律规定保证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但是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

三、对于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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