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9:40:29 461 人看过

一、笔迹真伪鉴定(是否某人或同一人书写)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

委托书没有特定的格式,内容一般包括委托的鉴定单位、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时间。

三、签订协议

委托和受理双方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四、提供有效证件

委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工作证)

五、送达或邮寄

委托人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到鉴定机构,如采用邮寄方式,最好选择邮政EMS特快专递保价邮寄。

六、交纳鉴定费

委托人在委托鉴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交纳鉴定费,交费方式现金支付、转帐均可。

七、鉴定周期及领取鉴定书

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特殊情况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结论并制做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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