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4:03:35 62 人看过

一、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哪几种

1、董事会会议形式有以下两种:

(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二、股东大会的流程有哪些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董事会相关文章
  •  哪几种形式会危及人身安全?
    该段内容讲述了四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因素和不明侵害。对于二人以上实施这些行为并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需要进一步判断。在以下几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形式中,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害;2.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3.人为因素引发的人身伤害;4.不法侵害导致的人身伤害。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哪 些 情 形 下 , 多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当一个自然人通过组织、协调、策划、实施等方式,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纠集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胁迫、诱
    2023-09-10
    177人看过
  • 公司股东会有几种召开形式
    一、股东会有几种召开形式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代表1/1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种是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种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二、股东会有哪些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
    2023-03-28
    244人看过
  • 监事会决议违法的几种情形
    一、监事会决议瑕疵的两种情形决议的瑕疵既可能存在于形成决议的程序中,又可能存在于决议的内容中;前者属于程序瑕疵,后者属于内容瑕疵。1、程序瑕疵。公司决议的产生自然要履行一定程序方可形成,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形成的决议才能保证决议参与者平等、充分的表达意思,也才能发生公司决议的效力。倘若公司决议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就不能体现为所有应当享有表决权的决议参与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除非该决议做出后取得所有应当享有表决权的决议参与者的一致追认或默认。程序瑕疵发生于决议形成的过程之中,主要体现在会议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两个方面。程序瑕疵表现为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2、内容瑕疵。内容瑕疵与程序瑕疵相比其具有不可逆转性,被一些学者称之为“不可逆转的缺陷”,即不论公司采取何种补救措施均不得作出与此内容相同的决议。内容瑕疵主要表现为:决议内容违反民法、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违反其他
    2023-04-13
    470人看过
  • 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几次会议
    一、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几次会议董事会一般一年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公司董事会应承担哪些职责公司董事会应承担的职责如下: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股东与董事会区别1.产生方式不同:股东会由全
    2023-09-19
    404人看过
  • 国有企业董事会组成形式是什么
    关于国有企业董事会组成为,每届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九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视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的成员中指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功能、定位、职责,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个方面是《公司法》,另外一个方面是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董事会处于公司的核心位置。董事会处于股东会之下!处于总经理之上,与监事会并列。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东会不能直接管理公司事务,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都不可以对公司经营事务做出决策,因此董事会处于公司运营的一个中心位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在公司法第二章第
    2023-02-27
    151人看过
  •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形式
    一、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形式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二、仲裁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仲裁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
    2023-12-20
    228人看过
  • 企业股东会召开的形式有几种
    一、企业股东会召开的形式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代表1/1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种是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种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二、股东会有哪些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
    2023-04-16
    483人看过
  • 听证会是一种怎样的会议形式?
    听证可以理解为立法机关为保障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决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质询。《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是什么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
    2023-07-12
    344人看过
  • 对董事会控制方式有哪些
    1、控制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选举或指派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成员。2、控制董事的提名方式。董事一般由股东、董事会成员提名,甚至还可以公开召集候选人。董事会提名最常见,一旦发生控制权之争,董事会就会利用公司章程不明确之处或特别规定来剥夺股东的提名。3、对董事的资格进行审查。例如,公司章程规定,董、监事候选人产生程序是:由董事会召开股东座谈会,听取股东的意见,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最终确定候选人。4、限制董事的更换数量。即规定每年只能改选部分董事,通过设置更换董事的比例,原控制人可保持在董事会中的优势地位。5、限制股东提名董事的人数。例如,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根据股东股权结构确定选举或改选的董事名额。一、对董事会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2023-03-26
    476人看过
  • 董事会董事的任命方式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即所有董事组成,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而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董事会董事怎么产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董事会董事的产生程序是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
    2023-06-30
    52人看过
  • 董事会会议的列席人员有哪些?
    公司法对董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设立、参与范围及行使职权作了如下规定:第四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2023-06-09
    305人看过
  • 有关董事会会议的问题
    1.董事会的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果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这项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是一个以会议形式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因此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或者有具体的会议制度,以促进其正常发挥作用,防止机构虚置。同时由公司法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3.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是以会议形式行使权力的,必须规范地运行,所以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由公司法作出规定外,其所需明确的事项则由公司章程规定。4.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这样可以使董事对会议议题有所准备。5.会议记录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可信性。
    2023-06-09
    278人看过
  • 召开董事会会议时董事长、董事的责任
    召开董事会会议时,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各自应当承担哪些责任?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都要各自承担起自己在董事会会议方面的职责。董事长要管理好董事会以确保能有效地做出决策,为此要建立董事会会议资料和报告的标准,确保达成的决策被正确地理解和记录;保证提前准备好会议议程;对会议进程保持控制,但不能自己主导讨论;通过发掘每一位成员的贡献而激发争论;在产生严重分歧意见时,引导讨论并解决问题。董事会成员要在会议之前认真阅读会议议程及其支持报告,为会议作充分的准备,要保持客观,头脑开放,愿意投入讨论并能接受其他人的观点,尽力为董事会的决策制定提供专业和知识支持,一旦同意,对集体的决策全力支持,并且要对有关公司的问题保持持续关注。董事会秘书要配合董事长准备会议议程,向董事会成员发放会议议程及其他会议资料,为会议提供其他一些秘书性的工作支持,在会议中提供有关法律和监管政策方面的咨询,记录并发放董事会纪要
    2023-06-05
    136人看过
  • 没有董事会的公司如何做董事会决议
    可能您对以下内容感兴趣:若您所在的公司并非设有董事会,那么可能会有特定的执行董事发挥职务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董事会通常仅仅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而对于一些重要决策,往往需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最终裁决。请注意,只有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享有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公司中才无需设立股东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会设立监事会,且该组织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三人。然而,针对股东人数较少或是规模相对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许可其设置一至两位监事即可,无须建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由股东代表以及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重不得低于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一,关于此具体比例将由各个公司的章程予以明确规定。《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
    2024-05-0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董事会
    词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董事会
    相关咨询
    • 公司董事会有哪些组成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7
      1、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2、《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3、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
    • 董事会用电话会议的形式会不会不礼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1
      不会的,全时的电话会议协助服务很好,可以降低成本还能做好最专业的会议准备。
    • 董事会一届有几次会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根据本届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来定N次,没有什么次数的规定,不确定,需要决策的事情多了,会议就多了,反之就少了
    • 什么是社会福利? 它有哪几种形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6
      社会福利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福利; (2)为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职业福利; (3)专为老年人提供的老年福利; (4)为婴幼儿、少年儿童提供的儿童福利; (5)为妇女提供的妇女福利; (6)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
    • 按形式分类, 有哪几种事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按形式分类,有以下几类: 校园火灾事故、楼道踩踏事故、山火事故、危房坍塌事故、校车交通事故、人为砍杀事件、春游交通及翻船事故、触电事故、食物中毒事件、游泳溺水事故 按性质分类: 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过失责任事故、故意责任事故;人为事故、非人为事故; 按根源分类: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治安案件、卫生事件等; 学生意外死伤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类: 车祸、火灾、溺水、窒息、中毒、烧(烫)伤、跌伤、撞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