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是否能提交新证据
你好,关于二审是否能提交新证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依据《证据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举证期限后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故本《意见》对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恶意不举证”,到二审才举证的情形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是:二审法院对该证据不予采纳。原审判决在原有证据条件下并无不当的,二审法院应当维持原判。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必须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否则将导致裁判显失公平的,应当直接改判;认为无法直接改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必须明确的是:依据《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一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一审恶意不举证,二审才提交有关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负担相关的合理费用和由此扩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应当包括:二审诉讼费用和在二审期间对方当事人请求的“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
(2)第七条,针对的是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依法提交了新的证据的情形。本条所述“新证据”是指符合《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新的证据”。
本条规定中的“依法”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提交新的证据。除提交证据的手续、证据格式等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外,提交证据的时间必须符合《证据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本条根据二审法院审理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情形。但在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时,同样应当依据《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令
提供新证据的当事人负担相关的合理费用和由此扩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即二审的诉讼费用、在二审期间对方当事人请求的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一审法院认为需经审计、鉴定等工作才能查明案件事实,而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申请的,一审法院应当充分释明,并询问和要求各方当事人对是否申请审计、鉴定等工作予以明确。
对此类上诉案件,二审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经一审法院充分释明并询问后,各方当事人虽均未提出审计;鉴定等申请,但上诉人仅以一审法院未进行此类查证工作即迳行判决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确需进行此类查证工作的,应当询问并要求各方当事人对是否提出申请予以明确;
(二)经二审法院依本条第(一)项规定询问后,当事人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诉讼手续的,二审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应当直接判决;
(三)经二审法院依本条第(一)项规定询问后,各方当事人仍未提出申请的,二审法院应当维持原判。
第十五条各方当事人在一审中未提出审计、鉴定等申请,一审法院亦认为无审计、鉴定等调查工作之必要,但在案件审结后,当事人仅以一审法院未进行此类查证工作即迳行判决为由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无需进行审计、鉴定等调查工作的,且一审判决在原有证据条件下并无不当,二审法院应当维持原判;
(二)二审法院认为必须进行此类查证工作,否则将导致案件的主要事实不清的,应当询问并要求各方当事人对是否提出申请予以明确;
(三)经二审法院依本条第(二)项规定询问后,当事人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诉讼手续的,二审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应当直接判决;
(四)经二审法院依本条第(二)项规定询问后,各方当事人仍不提出申请的,二审法院应当维持原判。
4.本《意见》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系关于法官对当事人申请审计、鉴定等补充查证工作的释明权行使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一、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根据相关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一、简易程序开庭流程如下:
1、审理前的准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开庭审理,根据提供的材料证据等进行审理;
3、宣判与送达,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
二、法院立案的基本条件如下:
1、原告是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的来说,从立案到开庭有一个月左右,法院在收到后将答辩状副本在五日内发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开庭可以提交新证据吗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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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没请律师第二次可以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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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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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第二次开庭时提交了新证据,我方提交反驳证据的时间是多长?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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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没有提交证据,开庭后可以提前提交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0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的有举证期限,当事人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逾期举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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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庭后法院新证据重新开庭可以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1、首先要看是不是新的证据,因为我们平常生活中所说的新的证据和法律上“新的证据”不是同一概念,是新的证据还是逾期提交的证据,这点在法律上是有界定的; 2、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在庭审中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质证,而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材料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的。 所以,法院新证据重新开庭要看是不是期限内的新证据,如果是逾期提供的证据,是不能作为重新开通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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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当事人无新证据提出新证据是否可以要求开庭或者开庭?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可以要求开庭审理,但是否需要开庭审理应由合议庭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合议庭在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