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21:24:59 355 人看过

1、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2、人民政府调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人民政府受理土地纠纷,一般采用调解和裁决两种方式调处。3、调解,调解的程序是:受理纠纷当事人的申诉。土地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以口头或书面报告形式,将纠纷的事实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出示有关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地权纠纷的调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及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进行调查。查明争议地界的历史情况及文件(政府过去确定地权的文件、协议、图件及历史上使用情况等)以及发生纠纷的原因、过程、造成的危害和双方对纠纷处理的意见。调解。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政策、法规,根据调查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宣传、说服工作,使认识逐步趋向一致,使纠纷得到解决。调解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具有一定灵活性,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该包括:当事人姓名、地址,代表人和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协议内容和费用承担等项目。调解协议书要由当事人、调解员和书记员签字,并加盖主持调解机关的公章。调解协议书送达后,当事人均应当自觉执行。4、行政裁决,裁决的程序是:当事人提出裁决申请。当土地纠纷调解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裁决申请,裁决申请采用书面形式。调解。土地管理部门在做出裁决以前,要在纠纷当事人之间再次做出调解。调解不成的,即进行裁决。裁决。裁决前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到场。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调查结果,本着保障合法权益,有利团结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原则,作出决定。4、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下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复议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申请复议也未起诉的,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当事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理决定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请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书》,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根据协议、处理决定(裁决)或判决结果,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换取新的土地证。在土地争议解决前,土地管理机关有权确定临时处置办法,合理使用、保护有争议的土地,争议各方均需服从,不得荒废土地;不准破坏土地及其附着物;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强占土地。土地确权的方式一般是确定土地的合法使用者,然后登记造册,发放土地使用证。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土地纠纷,故此不管是土地的使用者还是所有者发生了变更时,都是需要按照流程重新进行确权的,若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土地。

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需要确权吗

需要。一是通过确权,可以明晰现有土地使用人和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关系,通过对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等土地登记程序,最终确认每宗土地的权利归属,推动党在农村基本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借鉴城市改革经验,通过产权改革,发挥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增加农民非农产业方面的收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例。三是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国家依据登记的数据,拟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出台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种田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壮大,有效解决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后谁来种地的问题。四是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打消农民流转土地的担忧,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最清晰、最原始的重要数据。所以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方面怎么处理边界纠纷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土地确权边界的纠纷;协商不成的,人民政府可以调解或者作出行政裁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土地确权是什么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村土地确权有纠纷时,政府有具体的处理流程为: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5、调解
    2023-08-05
    166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纠纷无效的纠纷如何处理的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调解时不能带有自己的感情,不能决而不调,也不能久调不决。调解时间越久,越会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带来麻烦和被动。行政调解不成时,要及时进入处理阶段。三、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
    2023-02-28
    438人看过
  • 居住权纠纷和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
    居住权争议应当首选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处理,若未能达成共识,则有权向第三方寻求调解协助以期解决;然而若调解工作同样难以实现理想结果,那么就可以选择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依照相应的合同约定,拥有了获得居住权的权利。比如,在租赁关系中,承租者根据租赁合同条款,便可获得对出租方房产的居住使用权。其次,依据法律规定,也能够直接获取居住权。譬如,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子女通常会享有其父母住宅的居住权。再者,凭借遗嘱或其他法律行为也能得到居住权。具体而言,房屋所有者可以通过订立有效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赋予居住权。最后,当取得时效的相应程序完成后,也有可能获得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2024-07-30
    384人看过
  • 土地被侵权后能不能索赔,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土地被侵权后能不能索赔合法土地权益被侵犯后,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
    2024-01-20
    425人看过
  • 处理土地确权纠纷的注意事项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土地可能会发生确权纠纷、侵权纠纷,不通过的纠纷类型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适宜于当前情况的处理办
    2023-08-11
    135人看过
  • 如何正确的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的纠纷
    一、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二、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四、其他部门。一、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农村的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的宅基地,而这处的宅基地是经过法律的有关部门鉴定的,如果出现宅基地的出售,有关单位是不允许其再起申请宅基地的,而农村的集体土地也是不能能够进行买卖交易的,也就是说在以上法律的限制下,我们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要慎重了,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向集体经济内部的成员转让,一但转让就不可在进行宅基地的申请了,所以,不符合以上的法律规定的,任何合同都是无效的。二、宅基地抵押纠纷: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进行抵押的,所以抵押合同是不被法律认同的。三、宅基地房屋买卖上的纠纷:1、城市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更具有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不等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让城市居民占用建设,相
    2023-06-18
    340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怎样确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一、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
    2023-03-02
    3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
    2024-02-06
    143人看过
  • 土地确权中处理土地纠纷案件如何申请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于法院管辖。遇有此类情况,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解决。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民事案件。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是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3-04-21
    311人看过
  • 怎样处理土地确权争议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2023-05-05
    101人看过
  •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1、划拨用地应提供的材料有:申请报告;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界址章及相关规划红线的宗地图2份;派出所出具的土地座落门牌号证明;相关表格(到国土局领取)。出让用地还须另外提供:出让呈报表、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转让协议、转让审批表、出让金及契税缴纳凭证。2、办理城镇公有住房及商品房分户土地证应提供材料申请报告、单位土地证;购房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宗地图;户建筑平面图;相关表格(到国土局领取)。办理商品房分户土地证开发商应提供的材料有:申请报告;宗地土地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发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物正式公安编号证明;契税发票;相关表格(到国土局领取)。业主应提供的材料:购买商品房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房产证;户建筑平面图。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应该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
    2023-06-05
    412人看过
  • 处理土地确权纠纷的途径与方法
    一、处理土地确权纠纷的途径与方法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二、土地确权的方法是什么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三、土地确权后被征用
    2023-08-11
    325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如何确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如何确权若涉及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则无法进行确权操作,必须先行妥善处理相关纷争,确保纠纷得以化解方能执行确权事宜。对于这类纠纷的处理,通常可采取以下三种策略:首先,涉事双方可尝试自行协商加以解决;其次,由政府部门出面介入并予以裁决;最后,也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寻求更为严谨公正的判决。待纠纷圆满解决后,便可着手进行确权工作。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的根本目标在于以有效手段化解农村土地争议,依法承认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在确权与登记的过程中,需全面掌握土地的利用状况,为后续管理及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从而使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联更加牢固有力。确权活动致力于明确及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以便合理配置有限资源,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协调的土地市场机制。因此,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广大农民朋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且十分必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
    2024-07-15
    17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必须经过政府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必须经过政府处理?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经过政府处理,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以下列资料为依据:1)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书;2)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占用、划拨、出让的文件;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4)司法机关历史上已做出的处理争议的法律文件;5)人民政府处理争议的文件;6)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农民建房用地文件。土地确权和打官司是一样的,核心看的还是证据,如果土地在他们地界,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而又没有调换土地的相关协议,那土地确权给对方的可能性就很大。二、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原则及规定是什么?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
    2023-06-16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
    • 土地确权纠纷和土地侵权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一、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
    •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9
      可以举报至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争议。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十一条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提交
    • 土地纠纷确权时应该怎样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权谁来确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6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