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局探索专利行政调解仲裁确认新模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1:07 408 人看过

近日,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与合肥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仲裁优势依法高效解决科技领域经济纠纷的通知》,据此,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行政调解结案后需要仲裁确认协助的,仲裁委给予仲裁确认。

所谓仲裁确认制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规定,经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一步到仲裁委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在这一法律框架内,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创造性地将行政执法调解与仲裁确认融合起来,健全行政调解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今后,凡在此制度下调解成功的行政执法案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均可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以《仲裁调解书》的形式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从而赋予其法律强制效力。仲裁确认制度,相当于赋予行政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反悔都可申请强制执行,给当事人吃下一颗定心丸。

近年来,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加大执法过程中的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快速、高效、便捷优势,2013年全年调解结案率为44.4%,但有些行政调解案件,即便已经完成调解,由于协议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往往出现当事人反悔,反复提出新的经济诉求的情况,最终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合肥局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化解矛盾的新模式,在行政调解与仲裁确认之间架起了一座良性互动的桥梁,行政调解协议书被赋予法律效力,仲裁确认打破僵局,有效地解决了行政调解成果缺乏法律强制约束力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的异同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工资纠纷诉讼时效为1年。行政裁决可否申请复议行政裁决可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
    2023-07-07
    318人看过
  • 网络商业模式专利初探
    所谓网络商业模式(Internet-bsinessmodel),是指电子商务经营人在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新型商业经营方法,如网上商品销售方式、网络广告方式、网上支付链接方式等。由于电子商务的竞争日趋激烈,因而每一个经营者都力图使自己获得最大的保护。其中,将自己的商业方法申请专利就是一个最为有效的方法。但是,作为一种在电子商务中出现的新型专利形式,网络商业模式专利的内涵和外延都还不十分清楚,这就为电子商务法律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即属这方面的一个尝试。一、问题的提出电子商务是一种以网络科技为依托的商务形式,这种商务形式正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扩大。但是,虽然从事电子商务的商家日益增多,但其经济效益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很好体现出来。仅从我国内地来看,很多电子商务商家只是在进行初步尝试,他们在股市融资方面的成就并不大,这可以从纳斯达克股票指数及具体股价的表现中窥见一斑;而在各种销售(包括产
    2023-06-08
    414人看过
  • 仲裁调解可以确认物权吗
    仲裁调解可以确认物权。民法典规定,产生物权纠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确定物权,作出裁决后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一、实现担保物权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吗实现担保物权不可以约定仲裁管辖。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即是非讼程序,而仲裁是民事诉讼程序,只有民事诉讼程序才会有仲裁机构管辖与法院管辖的冲突,非讼程序是法院的专门管辖,因此,合同约定的仲裁管辖不适用于民事争议中的特别程序。实际上,仲裁解决的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权益争议,而担保物权的实现并不需要解决财产权益的实质争议,如在担保物权的实现过程中对于债权债务存在争议及对担保物权的存续存在争议,则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应予终结而
    2023-02-18
    295人看过
  • 义乌探索电商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义乌电子商务行业呈现蓬勃的发展势头。据统计,目前义乌拥有各类网店超过5.3万家,其中3500家网店淘宝信用等级为五钻以上,月均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有1100家,约占金华地区的73.3%。阿里巴巴、慧聪网、环球资源网等近10家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平台在义乌设立了办事机构,各大平台在义乌采购商品的月交易额已超过1000万元,且呈翻倍增长态势。同时,在义乌市百强企业中,57.9%的企业已开通电子商务业务,21%的企业正在建设电子商务团队,25%的企业建立了企业网站。中国饰品网、中国日用品网、华夏礼品网等本土网站已成为各自行业网站的领军者。上半年培育1065家网店为推动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义乌改革传统登记制度中一个住所只能登记一家企业的做法。对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一个住所登记多家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除前置审批项目外,对经营范围不作限制。同时,支持、推动第三方非赢利机构建设电子商务
    2023-06-07
    352人看过
  • 劳动仲裁调解属于行政调解么
    劳动争议的调解并不属于行政调解范畴。在劳动争议调解中,主要角色为雇主与劳动者,而行政调解则主要是针对当事人以及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相关规定而设立的制度。当双方因劳动关系产生纠纷且不愿进行私下和解、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或是已达成但未能按约履行时,可向调解机构提交申请对矛盾进行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04
    158人看过
  • 追索社保仲裁请求不应进行仲裁调解
    某事业组织工勤人员聂某负责该单位的门卫工作,2005年6月,聂某因工资偏低向单位口头提出辞职,单位要求其写出书面申请后承诺给聂某1000元困难补助费,聂某按单位要求写出书面申请后向单位追索社会养老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未果,便拒绝领取困难补助费,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后,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该事业组织一次性支付聂某社会养老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等6000元,聂某不得再以此案事由提起诉讼。这个案子表面看似乎取得了三赢的结果:聂某得到了实惠,用工方减少了经济损失,仲裁机构化解了矛盾。但笔者个人以为,其实这是一种执行法律的打折扣行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此规定意思很明确,即双方都应该向国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错误地理解成是用工单位为劳动者个人缴纳,因为用工单位缴纳的大部分社保费是进入社会统筹的
    2023-06-06
    96人看过
  • 湖南全国首推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在18日,湖南在全国率先启动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成为首家开展该工作的基层人民法院。以下是相关内容资讯。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特色,但由于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调解协议遇到违约者便容易成为一纸空文。2013年1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制度创新。根据岳麓区法院制定的《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规范(试行)》,经辖区内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可就专利侵权纠纷中的损失赔偿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等六类专利纠纷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向该院申请司法确认。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发
    2023-06-05
    206人看过
  •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和联系?
    一、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和联系(一)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理并由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受理的根据不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其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强制管辖。(三)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即在全面、深入、客观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确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法规未对有关争议作明确规定时,可以参照经济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来确认责任。而行政裁决则只能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确认责任。(四)效力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
    2023-06-06
    232人看过
  • 对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的思考
    作为于政府、于社会、于民都有好处的多样化模式,究竟应该怎样鼓励它们走向更多小区呢?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在政策和管理上给予支持。目前新模式较难推广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正名”。政府部门除了出台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例,还要对新物业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并颁发规范条例,鼓励业主自主管理、自主创新、建立符合本小区实际的新模式。第二,要充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由居委会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的模式,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亲民的特点易于取得居民的支持;其对社区情况较为了解有助于开展适合社区实际的物业项目;其已有的班子成员负责运作避免了重新聘请人员;其公益性性质可以降低物业管理收费。业主可以在居委会的帮助下,建立自我管理的模式,或者与居委会共同管理小区。第三,业主作为小区主人,应该树立主人翁意识。业主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最了解小区需要什
    2023-06-10
    74人看过
  •  探讨合同效力确认与调解的可行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处理涉及确认合同效力等案件时,不得采用调解方式。这一规定适用于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案件,以及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等其他根据案件性质无法进行调解的案件。在处理涉及确认合同效力等案件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不得采用调解方式。这一规定适用于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案件,以及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等其他根据案件性质无法进行调解的案件。 【 裁 判 观 点 】 确 认 合 同 效 力 能 否 调 解 ? 法 院 : 根 据 《 民 事 诉 讼 法 司 法 解 释 》 第 一 百 四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 不 得 采 用 调 解 方 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确认合同效力不能采用调解方式。因此,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不能通过调解方式来确认合同的效力。这一规定表
    2023-09-03
    102人看过
  • 专利证书的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
    1、行政许可或专利证书的行政确认专利权应当是行政确认,因为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承认、歧视、证明和声明某些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资格或法律地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授权,依职权或当事人的申请。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的情况显然是这样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颁发许可证授予或确认行政相对人从事某些活动的法定资格或法定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和依法审查的许可和其他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批准公民的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后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政策在具体事项上对行政主体的适用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没有申请,就没有许可证。国家一般禁止行政许可的内容。行政许可可以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除禁止为内容。也就是说,在国
    2023-05-07
    368人看过
  • 行政仲裁与行政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政仲裁与行政调解的区别是什么?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的区别在于:(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处理纠纷的一种经常性活动方式,属于行政机关的非行政职权活动;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司法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为的依据不同。行政调解行为是依据争议当事人的申请;而行政裁决行为是依据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权。前者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而后者则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3)法律效力不同。行政调解是一种非权力性质的行为,因此,双方当事人即便达成协议,也可以反悔;当事人反悔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裁决决定则是由行政机关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它具有法律约束力。(4)救济途径不同。行政调解达成协议,双方或者一方反悔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当事人如果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则不应提起民事诉讼,而应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二、行政裁决有哪些类型?根据
    2023-04-13
    462人看过
  • 审判组织模式之探索
    一、引言近年,各地法院以法官职业化试点为契机,积极进行审判组织模式的探索。为适应改革大潮,徐州中院在民一庭组织了一个合议庭进行审判组织模式改革试点,并初见成效,下面谈谈我们试点中的一些探索。二、审判组织模式的探索审判组织的范围众说不一,通常意义上的审判组织是指以合议庭为基础的审判组织。所谓审判组织模式改革就是要针对审判工作的特点,探索出最佳的审判人员组合方式和公正高效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国内在试点中探索出了各种审判模式,如北京房山区法院的321审判模式(3名法官,2名助理,1名书记员);北京丰台区法院的1221审判模式(1名审判长,2名助理,1名书记员,1名速录员);北京崇文区法院的111审判模式(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北京海淀区法院的1审多助多书审判模式(1名法官,4名助理,2名书记员)等等。上面提到的各种审判模式,其主要区别就是法官和法官助理的配比不同。笔者认为,关键是考虑
    2023-04-12
    318人看过
  • 确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探究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确立,应当参考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国情,应从限定行政诉讼调解的内容范围和明确调解的程序入手。(一)行政诉讼调解的范围。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对于羁束行政行为,不能作为行政诉讼调解的范围;对于自由裁量的行为,法律已经授权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合理、自主地作出行政行为,因此可以列入行政诉讼调解的范围。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机关为行为时受法律、法规约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两种。由于羁束行为不存在自由选择的可能,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能适用调解。而自由裁量行为却不同,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幅度内,有多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行政主体所选择的每种方式应该说都是合法的,只不过对相对人而言,存在着是否是最合理选择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由裁量就是行政主体寻求最合理选择的过程。法院在行政主
    2023-06-06
    352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仲裁局不确认合同有效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1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变更、终止、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双方自愿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劳动仲裁调解中如何确认工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6
      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调解原则适用于行政仲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6
      1.没有行政仲裁,自然没有调解原则适用于行政仲裁的问题。 2.根据《仲裁法》第3条规定,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因此,也就没有行政仲裁,也就没有调解原则是否适用于行政仲裁的问题。 3.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
    • 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是那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我国行政司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行政争议特定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对方当事人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通
    • 新经营模式能申请专利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6
      利法不保护自然法则、自然现象和抽象的思想,这在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已形成共识。因此,你所说你想到的新的经营管理模式,是无法申请专利的,如果,要想对此进行保护,你只要将公司的经营策略、管理方针、投资模式等原本属于“抽象的概念”或“智力活动的规则”等以“与机器结合”的方式表现出来,通过计算机软件实现,则可受到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