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23:52:37
440 人看过
关于主合同义务这一表述的含义,即是指每一位合同参与者在达成和履行协议的整个过程之中,都应当严格遵循诚信的原则,遵循合同双方所约定的、任何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必要的注意义务。相较于此,还有一种相伴而生的附属合规义务,它通常不会出现在合同的主题条款中,而是在合同的核心内容,例如项目实施流程、商品价目表等等之外被充分探讨和规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强制进行。这些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向对方通报相关信息、予以协助以及保密事务等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合同附随义务不得对抗主义务吗?
282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与先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分别是什么
53人看过
-
分析合同义务中的先履行义务与附随义务特征
184人看过
-
什么是后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的
92人看过
-
认定合同附随义务的原则以及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186人看过
-
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认定技巧
39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附随义务能否对抗主要义务?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4附随义务不能对抗主要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但是如果一方仅仅是没有履行合同的从给付义务或者附随义务,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是不能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一方因为没有恰当地履行三个义务中的任何一个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先合同义务与先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是如何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
什么是附随义务什么是主合同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21、所谓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附随义务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什么是附随义务(即附附义务)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3一、什么是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二、附随义务的特征 1、附随义务具有
-
合同中附随义务和附加义务之间的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1、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 2、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欺诈禁止等义务。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