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特殊标志受该条例的保护有一形式要件,即该特殊标志必须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特殊标志能够获得登记的前提条件,首先是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其次是组成该特殊标志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有损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尊严或形象,不得有害于社会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不得带有民族歧视性,也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的权利仍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因工商部门对特殊标志登记申请所进行的仅是形式审查,即仅对申请文件是否齐备、是否有误进行审查,而不是实质审查。
对于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若同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近似,或同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同在先进行专利申请的外观设计或者已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该特殊标志便不具备显著性或新颖性;若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侵犯了他人在先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该特殊标志便在权利上有瑕疵。在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该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内,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宣告该特殊标志无效。
2、著作权法
依据特殊标志的组成要素,特殊标志可以分成三类:文字特殊标志、图形特殊标志、文字及图形共同组成的特殊标志。对于此三类特殊标志,若其具有原创性,且符合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便可作为文字作品或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不论该特殊标志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也不论该特殊标志是否经过著作权登记。
3、专利法
专利法所保护的客体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故由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只要其富有美感,且具有新颖性———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与其相同或没有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其所有人亦可以按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向专利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从而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4、商标法
特殊标志的使用人为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在征得该特殊标志的所有人的许可后,可向商标局提起商标注册申请,将该特殊标志注册为其商品的商标或服务的商标,从而置该标志于商标法的保护之下。
5、反不正当竞争法
从以上可以看出,特殊标志可受多重的法律保护。一特殊标志,若其既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又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时又经过了商标注册,且其本身又是一部作品,其可得到《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多重的强有力的保护。但是,当一特殊标志,其所有人既未提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亦未提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申请,且本身又不具备作品的构成要件。
如果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在经销的商品上,或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擅自使用该特殊标志,并造成消费者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这就侵犯了该特殊标志所有人、合法使用人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在此情况下,该特殊标志所有人、使用人或消费者均有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使该特殊标志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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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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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志受保护的条件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8第一,该标志使用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 第二,该项公益活动的级别必须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 第三,还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标志不属于特殊标志,无法获得特别法的保护,只能寻求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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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志的核准登记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有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特殊标志的核准登记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特殊标志经核准登记后,在《商标公告》特殊标志专栏中公告。《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特殊标志核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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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法律上的特殊保护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4-04-21孕妇法律上的特殊保护如下: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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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特殊的保护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2根据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及身体状况,为保证其身心健康,对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未成年工所采取的各项安全和卫生的保护措施。 主要内容有: (1)就业年龄的限制,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是一般行业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 (2)工作时间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禁止安排他们做夜班及加班加点工作; (3)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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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志是什么意思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1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从国际性或者是国际性的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