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8:34:30 89 人看过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3、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4、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5、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6、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7、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8、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9、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所有变更报告均应按单项和规定的统一格式(附后)填报,在可预见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应立即填报变更报告,使变更审批留有足够的处理时间,不得无故拖延影响变更审批。

若非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施工单位不得因工程工期或工序等原因擅自进行变更处理,否则若因施工单位延误处理时机,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督促与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将对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审批权限

(一)按变更项目归属,即是否有合同约定,可分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合同内项目是指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内包含的工程项目,包括各项目及子项目的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价及其按业主最新确认的施工图(包括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通知单)重新计算并经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及价款。合同外项目是指合同以外新增的工程项目。

(二)按变更性质分类,可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对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引起的变更,包括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设计变更分为特定设计变更和非特定设计变更,特定设计变更的项目必须符合必要性和唯一性原则,即满足必须做且必须这样做的项目。必要性是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非变更不可,不变更则绝对不行;唯一性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的变更方案是特定的、唯一的。

施工变更是指在施工中实际遇到的现场条件同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或有经济更优的施工方案而发生的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外的工程变更都归属于施工变更。

(三)按变更提出单位分类,可分业主提出的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四)按单项审批权限大小分类,可分为I类、II类、III类,即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其中II类变更按单项造价(或投资估算)增(减)额大小又分为A、B、C三级。

四、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工程变更按分类、分级原则,快速、准确、有序进行处理。凡是与技术参数有关的变更,必须先由设计单位审核确认方可变更。

五、工程变更的责任

1、施工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及业主将不予计量,同时责令其按原设计施工,如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监理单位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监理指令造成损失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设计单位应当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质量,规范设计,不得随意提出变更。如违反变更程序随意出具变更设计文件造成损失的则按设计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扣除相应设计费。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在设计上的必要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把关不严,或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部监管不到位,违反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审批工程变更,或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内容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国家财务部有相关规定)。现在对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国家不做硬性规定,只是做指导价,具体价格可以与具体审计部门协商《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审前准备工作1、收集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编制标底等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是工程决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详细地了解。2、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是审计决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3、了解决算包括的范围
    2023-08-11
    111人看过
  • 变更合同价格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合同的变更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的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按变更的起因划分,种类有很多,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由于设计错误:工程环境变化:由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修改设计;法律法规或政法部门有新的规定等等。上述这些变更往往表现为设计变更,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二、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1、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1)承包人(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变更工程价款,(2)承包人(14天内)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3)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意
    2023-06-01
    1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需要对涉及文件进行审查制度、备案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办法等。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现场施工的证据、制作调查的笔录、书面证据的收集。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如下:1.实施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质量隐患。全年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235个接受施工图审查,占全市新开工工程项目95%以上。2.落实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全年受理竣工备案工程112个。不符合备案条件工程不予备案。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8月,市城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舟山建筑工程结构实物质量抽查检测暂行规定》。二、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2.制作调查笔录。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
    2022-07-05
    127人看过
  •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2018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工人意外保险怎么买建筑工可以选择的意外险主要是建工团体意外险,一般由施工单位为工人投保。因为属于特殊职业,因此投保时保费会高于一般的人身意外险,通常按照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等多方面内容计算。在一些地区,这类保险是强制性的,因此,不用个人名义投保,主要有意外身故和意
    2023-07-15
    232人看过
  • 建筑监理的工作内容
    建筑监理的工作内容: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提高建筑工程建设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一、申请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向报建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窗口核对规定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通知缴纳费用,转业务科室办理;(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二、房
    2023-06-26
    269人看过
  •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具体的内容
    一、申请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分级管理1、省定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经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2、前项规定以外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3、本细则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5、招标工程以招
    2023-06-04
    55人看过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4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计算,空心方桩不扣除空心部分体积。2、送桩按送桩长度乘以桩截面积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0m计算。3、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以“t”计算。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2、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3、管桩桩尖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4、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实体积计算。三、沉管灌注桩: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混凝土桩)部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五规定者,按0.5m计算。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
    2024-01-07
    209人看过
  •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工程变更的程序:(1)变更的提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认为可能发生通用条款约定变更情形的,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对于已经发生通用条款约定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合同约定情形的,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
    2023-03-15
    265人看过
  • 税务登记证相关内容变更
    需对税务登记上的内容进行变更的企业,先到其所属城区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变更,随后到杭州市技术监督信息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信息变更(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期限变更除外),最后到杭州市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办理税务登记证相关内容变更。税务登记证地址变更所需资料1.新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特殊变更联系单6.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税务登记证法人(负责人)变更所需资料1.新营业执照复印件2.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3.新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税务登记证经济性质变更所需资料1.新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4.涉税承诺书5.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6.特殊变更联系单7.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2023-06-09
    3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概念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
    2023-04-27
    474人看过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规划许可变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项目规划条件、“一书两证”变更及规划方案调整管理办法》、《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管理,适用本办法。因过期失效需重新办理的,不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指本行政区
    2023-06-01
    49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设置一名专人(资料员)负责资料编制、收集、归档管理及相关单位接洽。2、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3、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填报的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
    2023-06-04
    1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形态的转变
    为了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形态正在由静态向动态转变,并在以下两方面取得进展。(1)定额由量价合一改为量价为离,作为工程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固定的,而工程实物消耗量的单价和物化劳动,在空间上各地是有区别的,在时间上不同时期是变化的。因此,最新编制的定额只体现工程消耗量标准,而将全省各市、地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季度定期在造价信息刊物上予以发布,并实现了全省市范围的价格信息联网。(2)取费标准的确定依据由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改为按工程类别取费,实行以取费证书和取费认证单相结合的取费管理办法取费证书用以表明施工企业所具有的最高取费级别,取费认证单用以判定工程类别并确定工程项目的取费标准,这样既避免了业主编制标底时片面压价,损害施工企业利益;又使达不到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取费等级的施工企业被预先排除在招标范围之外.从而保证了公平竞争的实现,也保护了业主的利益
    2023-06-07
    233人看过
  • 2024建筑噪声排放标准相关内容
    建筑噪声排放标准相关内容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
    2024-04-0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价款如何处理,变更工程价款变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
    • 建设工程变更许可内容办理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建设单位(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应当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许可内容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条件,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审查;(三)申请变更的内容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公示,并可以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
    •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3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有: 1.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2.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 经营管理变更登记表的相关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办理程序,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如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相同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
    • 法人变更后的印章变更的相关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公司名称未变更的,可以不更换公章。但是考虑法律风险防控的需要,可以在新旧法定代表人交接的时候,对公章进行交接,交接的方式可以是重新刻公章,旧公章销毁;也可以是在旧公章上做记号,需要新旧法定代表人对印章印模进行确认,以明确前后盖章文件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