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被更换村委会是否可以因此解除承包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0:46:18 101 人看过

村长被更换,村委会一般不可以因此解除承包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一、发包合同与承包合同是一样的吗

发包合同与承包合同是不一样的。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承揽合同中,无论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是将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材料和费用在订立合同时难以准确计算,所以在结算时通常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而承揽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较为固定,除经双方协商变更外,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计算;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二、甲方可以分包给乙方吗?

甲方不可以直接分包。法律规定,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甲方不可以直接分包。

三、荒山承包合同什么理由可以解除

签订荒山承包合同后,在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农村水厂承包合同能否解除
    一、民法典农村水厂承包合同能否解除农村水厂承包合同可以解除。农村水厂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下:(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承包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承包合同需要具备以下这些内容:(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民法典如何认定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是否是有效合同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则属于无效合同,无
    2023-08-01
    271人看过
  •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是否可以?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是可以的。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就争议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解决纠纷。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实际上是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只要在兼顾集体与承包人家庭利益的原则下,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精神,有过错的一方主动承担责任,适当赔偿对方的损失,事情是能够得到圆满解决的。实践中,大多数的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都能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调解解决指合同纠纷在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达不成协商意见时,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街道镇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调解委员会(或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调解人)申请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有时候一方当事人可能为了一时之气不让步,但如果有第三人调解,晓之以理,做好说服工作,从而使矛盾问题得以化解。3、仲裁解决调解不成时,可以当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根据承
    2023-06-28
    353人看过
  • 村委会是否有权力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2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的土地对外承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023-06-15
    219人看过
  • 承包地可否与邻村的互换
    一、承包地可否与邻村的互换承包地可相互转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一)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二)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三)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四)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5-06
    105人看过
  • 仲裁委可以法定解除承包合同吗
    仲裁委员会不能法定解除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当事人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后,合同解除。如果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一、三方协议违约公司不出解约函怎么办三方协议违约后,公司不出解约函,是属于合同纠纷,协议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或者通过诉讼处理
    2023-03-09
    375人看过
  • 解答:村委会成员是否必须是本村村民?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成员必须是本村的村民。法律明确规定,以下人员可以参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因此,一般情况下,只有本村的村民可以参与村委会的选举,但是,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同意参加选举的,也可以参与村委会的选举,成为村委会的成员。缓刑期间能否竞选村委会成员一个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人,在对自身的基本管理教育问题没有解决、自身自由尚受限制的情况下,即便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无法带领村民依法自治,不应具备村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
    2023-07-08
    167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废除合同吗
    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一、借款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一)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
    2023-04-02
    485人看过
  • 主合同解除保证人是否可因此免除保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解除的,担保合同也解除,担保人可以因此解除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一、担保的方式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2023-03-04
    343人看过
  •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怎么解除及解除的法律后果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的解除有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四种方式,无论是哪一种方式解除合同,都需要满足对应的条件。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履行终止,并且会引发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一、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怎么解除1.单方解除。即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来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时是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可发生效力。2.协议解除,即村委会与村民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必须是基于真实且自由的想法作出的,并且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法定解除,即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4.约定解除,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合同时便约定相应的解除权如何行使。二、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解除后主要产生终止履行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的
    2023-06-05
    66人看过
  • 物业可以村委会签合同吗
    需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一、物业费不交有什么后果可能将被起诉至法院。一般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建议物业和业主协调解决。不能采取躲的方式,因为即使不去法庭,法庭同样可以缺席判决的。若缺席审判,判你补交物业费,如果拒不执行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建议大家应该积极应诉,将情况如实向法官反映,以期赢得法院的理解;做好缴纳物业费的思想准备。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职业律师,打官司有多大的胜算。如果胜算小,也可以申请撤案,支付物业费。至于物业管理不善给你带来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挽回损失。如果法院判决已经出来,拒不执行则将会承担给付逾期履行滞纳金的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可以进行司法拘留,或者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冻结款项、拍卖财产等方式。由此可见,一旦物业管理不到位,应该找业主委员会积极协调,尽量不要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费延期缴纳,会产生滞
    2023-03-20
    434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取消土地承包合同吗
    土地承包合同是承包人和村委会签订的,所以村委会在一定的情形下,有权取消土地承包合同,例如承包人不支付租金、承租人改变土地用途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四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1、创
    2023-02-20
    194人看过
  • 赵××等诉××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原告及全家于1993年迁入××村,95年将户口从外省迁入徐州市,02年将户口迁入××村。93年8月,原告经他人说和耕种××村两户村民的承包地3.8亩。1994年,原告取得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1996年,原告全家搬出××村,并不在耕种土地。1998年,××村将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张×、张××耕种。原告以××村委会、张×、张××为被告起诉到云龙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返还其3.8亩承包地。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郑曙光律师接受××村委会的委托,代为参加诉讼。法院结合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答辩,总结的争议焦点是:1、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的土地成本合同是否有效;2、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律师代理观点]原告赵××等诉被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的委托,指派郑曙光律师参加诉讼,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紧紧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评议时参考,望予采纳。一、原
    2023-04-23
    1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么是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但并不是只需要盖章,它若要符合生效需要经集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且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定义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
    2023-06-04
    58人看过
  • 村集体和村民土地流转合同可以由承包方单方面解除吗?
    一、村集体和村民土地流转合同可以由承包方单方面解除吗?村集体和村民土地流转合同一般不可以由承包方单方面解除,但也存在例外。相关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二、流转土地怎么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章流转管理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
    2023-05-22
    6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村委会被更换变更村长后可否解除承包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5
      1、村长被更换,村委会一般不可以因此解除承包合同。 2、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3、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
    • 与村委会签承包合同是否就意味着解除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9
      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是能解除的,主要方式有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约定解除是有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 农民承包的土地被村委会卖了,村委会是否可以进行卖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某镇宋庄村的村委会对外欠债无力偿还。村委会几经研究,决定出卖村里的土地。当时的村委会主任王某认为,村里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卖地的钱也是为了还集体的债,只要是村委会集体决定卖地,当然可以卖。于是,王某召开村委会会议。会上讨论通过一项决定:将本村11.42亩耕地划分为40余处建房用地,拍卖土地使用权,期限是20年。拍得的钱用于还债。村里聘请拍卖师,在全村召开了拍卖会。大多数村民参加了此次拍卖会,不少村民
    • 村长是否可以承包村里项目工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3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
    • 农村户口能否解除承包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0
      不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