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01:10:20 442 人看过

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

一、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重婚罪不具备自诉案件条件有哪些
    重婚罪不具备自诉案件的原因:1、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对重婚罪却不能,也无法进行调解,法律也不允许进行调解。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在起诉后宣判前,可以随时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而重婚罪的自诉人与被告人之间不能进行和解。3、自诉案件,在宣判可以撤回起诉,而重婚罪却不允许自诉人撤诉。4、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反诉,而重婚罪被告却不存在反诉问题。总之,重婚罪不具备自诉案件的任何一个特点,既然不具备自诉案特点,而又把重婚罪列为自诉案件范围,这是相互矛盾的,为此,把重婚罪列为公诉案件比较适宜。
    2023-04-26
    161人看过
  • 受理自诉案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二)属于本院管辖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告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在看完了上述内容之后,大家应该也清楚职务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完全的公诉案件,即不会出现受害
    2023-08-06
    385人看过
  • 当公证员应该具备的条件
    公证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是公证处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公证业务人员。其职责是受理、承办具体的公证事项,草拟、出具公证文书,并在公证书上署名。根据规定,公证员必须在公证处履行职务。公证员必须具备以上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份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即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23-04-24
    420人看过
  • 什么是缓刑?缓刑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
    2023-06-11
    57人看过
  • 酌定不起诉应当具备那些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一、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酌定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19条);(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6)在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刑法》第2
    2023-06-28
    375人看过
  • 什么是立案?立案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一、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有两个:(一)有犯罪事实,指危害社会的行为确已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并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并需要启动侦
    2023-02-08
    117人看过
  • 刑事案件自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案件自诉状中应当包括: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具体的诉讼请求;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证据的名称、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一、如何写民事诉讼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原告可以自行书写起诉状、也可让代理人代为书写起诉状。二、债权债务民事起诉状怎么写债权债务的民事起诉状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
    2023-03-05
    55人看过
  • 什么刑事案件应该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故意伤害案(轻伤)。(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
    2023-03-03
    179人看过
  • 擅自发行股票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发行股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股票的管理秩序和制度,公司债券的客观要求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是公司自筹资金的行为,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按时派息或偿还本息,将损害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影响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企业债券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情况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行为人一开始未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申请后未经批准的;2行为人未按照批准的方式、范围和数量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可以构成犯罪(4)主观要件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9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
    2023-05-07
    386人看过
  • 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的条件
    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四)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律师补充:监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三)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四)依法保障监察对象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六)保守国家秘密和监察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七)严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023-05-06
    409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条件
    植物新品种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l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7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保持不变;(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种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
    2023-06-08
    47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管辖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综上所述,只要符合以上三点,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哪怕是没见过他,都不能影响立案。
    2023-06-14
    405人看过
  •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对人民法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最高法院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除此之外,行政机关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第三,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此外,前面提到的行政裁决案件中生效裁决行为权利人(或继承人)按《最高法院解释》第90条的规定,也可成为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强制执行的被申请人不应当包括除义务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
    2023-06-06
    173人看过
  • 诉前扣押船舶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诉前扣押船舶,是敦促被请求方立即行使法律义务的一种有效的救济手段。因为船舶是运营工具,一旦被法院扣押会导致被请求蒙受相当的经济损失,故海事法院对于诉前扣押船舶是比较慎重的,律师结合目前各地海事法院的操作实践,归纳扣押条件如下:首先,诉讼前扣押船舶应当具备的基础条件:1、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诉讼前扣押船舶是诉前保全形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只能依据当事人的申请,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司法实践中,诉讼前扣押船舶申请,常常以传真形式的形式提出,这类申请是否接受,存在争议,但海事法院倾向于可以接受。主要考虑诉讼前扣押船舶常常比较紧急,当事人不在海事法院所在地,甚至在国外时,将书面申请呈送或邮寄到海事法院时间较长,以至可能延误扣船时机。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通常包括:证明申请人具有海事请求权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证据、证明
    2023-06-06
    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具备的对应案件当事人的具备条件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起诉离婚前要做的准备:(一)起草起诉状;(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八
    •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立案时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9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
    •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一)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
    • 刑事诉讼法中反诉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8
      刑事诉讼法中反诉应具备的条件: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告知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反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反诉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三)反诉案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起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 自诉如何当庭自诉案件必备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4
      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