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补交工伤保险是否可以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0:43:56 188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补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所以,补交工伤保险应该由单位补缴的。

律师、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部(2005)36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不管属于企业性质还是事业单位性质,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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