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被强拆是否可判行政行为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21:50:34 273 人看过

房屋被强拆后,对房屋强拆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人民法院经审理,强拆行为违法的,可以判决强拆行政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一、承租人是否可以对强拆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强制拆迁行为对承租人的利益造成侵害的,承租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低保户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不是违法建筑,就不能拆除,如果是违法建筑,并且无法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但要处理好低保户居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
    2023-04-18
    202人看过
  • 拆除违建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房屋强拆的程序
    一、拆除违建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拆除违法建筑如果是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房屋强拆的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
    2024-01-16
    131人看过
  • 被诉的无效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时效问题
    一、被诉的无效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时效问题被诉的无效行政行为是存在时效的,起诉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行为作出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有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三、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对行政行为不服应做如下处理: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2023-09-12
    192人看过
  •  房屋拆迁公司强拆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征地拆迁案件中,强拆行为可能构成多种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些罪行可能会导致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政府官员直接进入被征收人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而因政府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受到伤害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政府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入侵住宅或故意伤害行为的发生。在征地拆迁案件中的强拆行为,可能构成如下犯罪: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
    2024-03-23
    237人看过
  • 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的赠与房屋行为无效
    【案情】原告:丁女士被告:某房地产管理局第三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某大街20号的平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原系原告之姑母宋某所有,宋某现居住在加拿大。2002年3月1日,经被告批准,第三人在该地区进行住宅房屋开发建设拆迁,宋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宋某因其不在国内,又不想再回国居住,因此将该房屋于2002年4月5日经某市公证处公证,赠与原告。原告持公证书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产权登记,产权登记主管部门经审查后认为该项赠与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因此没有为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原告于2002年4月8日将该房屋占用并且要求第三人按法律规定给予补偿,第三人以原告不符合有关规定为由拒绝补偿。原告在与第三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遂于2002年6月2日申请被告裁决,第三人也于2002年6月6日申请裁决,被告对第三人的申请进行了另案审理。被告认定原告不是某大街20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也不是使用权人,因此
    2022-04-17
    211人看过
  • 已经实施的房屋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赠与行为一般是认定为无效的。房屋赠与可以更改吗可以,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受赠人在接受房产赠与之后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利,可以对其进行再次的赠与回赠与人,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3-07-20
    318人看过
  • 行政强拆房屋的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强拆房屋的程序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
    2022-04-15
    273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行政强制拆迁的时效是多长?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偷税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偷税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在法律中,有一个问题很重要,是每一个部门法律都不得不重视的,那就是时效问题,即一个违法行为在有效期内追究,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一般来说这个我问题就不被追究,同样的偷税行政处罚的时效问题也是存在的,偷税问题涉及到的不仅是行政处罚,更可能是刑事责任,如果按照行政处罚的时效来说,一般是两年。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追诉时效不同。我国行政处罚没有区分不同种类、违法行为的轻重设定不同的追诉时效期限,只规定了一个统一的时效;而刑事处罚则针对犯罪的轻重,规定了四档追诉期限。
    2023-07-20
    204人看过
  • 是否属于强制拆迁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简述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具体行政行为,在我国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上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制度和概念。因此,何为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学界与实务界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要把握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还是首先应当把握何为行政行为。理论界姜明安、皮纯协教授认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这一定义包括以下三层含义:第一,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管理所实施的行为,不是进行行政管理所实施的行为,则不叫行政行为;第二,行政行为是对社会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果行政主体的某个行为,对社会不产生任何影响和效果,如行政
    2023-08-13
    374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行政强制拆迁
    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或者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拆迁的行为。强制拆迁的途径有两种:其一,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并责令有关部门(不包括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通俗成为行政强拆;其二,法院决定并组织实施的强制拆迁,在性质上为非诉强制执行,在学理上称为司法强拆。二者申请人一般为作出房屋拆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机关,被申请人为尚未履行裁决内容的拆迁当事人。一、农村老房子被强拆怎么处理农村老房子被强拆应实行以下行动: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2023-06-29
    461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行政赔偿怎么申请
    就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强拆行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赔偿的处理方式为: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无证房屋能否获得行政赔偿无证房屋固然可能属于违建,但若属于“程序违建”则应当予以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无证房屋以违反程序法还是实体法为标准,可以分为“程序违建”与“实质违建”。“程序违建”是指没有实质上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只是未办理合法手续,违反了程序性规定,那么应当允许其通过补办手
    2023-08-13
    382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后行政诉讼有用吗
    一、房屋被强拆后行政诉讼有用吗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对房屋强拆有异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有作用的,如果非法强拆的,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二、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
    2023-04-26
    296人看过
  • 拆除时,抢建的房屋是否会被强行拆除
    拆迁时,抢建的房屋是否会被强拆将被无偿拆除。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临时建筑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批准文件的,责令当事人在取得相关施工许可证前,严禁施工,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如仍抢建,执法人员将采取措施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
    2023-05-31
    306人看过
  • 无证房屋是否一律要被强拆?
    《征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注意该法条措辞“对认定为不违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这句话的意思表明只要被拆迁建筑不违法或者属于在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那么都是可以争取获得补偿的。无证建筑是否违法,是否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对无证建筑具体情形主要总结出了以下三类:第一类常见的无证建筑是指《征补条例》出台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此类建筑物在建造的时候并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要求,建成后至今未办证,相关政府部门也未要求补办相关证件,违法与否没有认定标准,因此该类房屋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帮助下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另外一类比较常见的无证建筑是指被拆迁人在建造房屋
    2023-06-02
    30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如何查看政府行为是否被强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0
      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知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以及物业管理、通讯、供水、供电等单位派员到场协助实施强制拆除。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派员到场并按照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实施强制拆除时,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需要对拆除行动进行组织协调。
    • 法院对行政强拆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判断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13
      假设某项强拆行动符合法律法规程序安排,则未必会触犯法律规定,从而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强制性拆除的程序和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引。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批准进行行政强制性的拆除作业,需要提供所需的各类资料作为依据,以协助决定执行行政强制性的拆除策略。在此过程中,若任何当事人或权益人认为此强拆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他们既可向上级机关请求行政复议,亦有权向人民法
    • 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8
      低保户无照房是否可以强拆 低保户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不是违法建筑,就不能拆除,如果是违法建筑,并且无法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但要处理好低保户居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 房屋被列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所得房屋已恢复原状是否可以撤销?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7
      此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中,有具体的规定,你的问题确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的情形之一,属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可撤销。一是撤销不能,即具体行政行为已经执行完毕,难以恢复原状,难以靠补正等方式予以补救。二是不能撤销,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导致更大的利益损失。你的房屋在规划局作出决定书后至其起诉前已经拆除,撤销了规划局
    • 房屋强制执行后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6
      可以。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具有法律效力。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执行案件即告执结。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此外,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