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侵犯公司权益的纠纷有时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1:40:47 237 人看过

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股东侵权纠纷有哪些类型

以被侵害的股东具体权益来来划分,公司侵权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

1、公司知情权侵害

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帐薄与记录查阅权,提请审计确认公司财务状况权,公司经营状况质询权等遭受侵害的纠纷。

2、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请求权侵害

鉴于我国目前公司比较普遍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现状,此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受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掌控的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对中小股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请求权的侵害。

3、公司盈利分配权侵害(股利分配权纠纷)

4、股权转让或新股认购权侵害(股权转让权纠纷)

其中,除通常的股权优先受让权或新股认购优先权、增资扩股优先权外,还应包括有待《公司法》立法确立的公司部分股东权益在遭受其他股东侵害而其他途径维权不能、出资公司目的无法达成情况下的公允(如参考公司净资产值)转让股权请求权,它与下述第6种非目前《公司法》法定解散请求权之外的在公司权力博弈陷入僵局、部分股东出资目的无法达成情况下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应作为被侵权股东的备选权。

5、股东共益权侵害等等。

二、股份转让有哪些流程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面对股东权益纠纷应该怎样维权
    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一直是公司纠纷的一个主要类型。股东是公司的核心,股东纠纷不仅影响到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也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作。比如,四川xx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全球第二的钻机生产商,2008年3月7日借壳xx集团在香港上市。在上市前后,一场57名职工股东与公司及大股东的股权纠纷导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第一次上市聆讯未能通过。纠纷的导火线是公司对职工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不予承认并对其股权强行回购和注销。公司认为:职工股东是以其他自然人代表名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因此出资职工不具有股东资格。笔者认为,职工出资时都是真实、自愿、公开的,没有任何需要隐瞒股东身份的理由,无论是公司还是职工个人始终认为出资职工就是股东。根据《公司法》有关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相关证据,职工作为实际出资人已经具备了公司股东的主要条件和基本特征,其股东资格应当依法得到确认。公司在事先没有征得同意,事
    2023-06-12
    421人看过
  •  公司是否会侵犯股东的财产权益?
    公司负债时,股东的财产不会被冻结。股东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分离的。因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是具有独立的财产的,他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仅仅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负债时,股东的财产不会被冻结。股东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分离的。因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是具有独立的财产的,他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仅仅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 公 司 负 债 , 股 东 财 产 安 全 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负债应当以公司财产为限,而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其出资额亦以公司财产为限。因此,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公司负债并不会影响股东的财产安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负债可能导致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股东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但若公司债务超过出资额,股东需承担剩余债务。因此,股东在出
    2023-09-03
    395人看过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侵权纠纷吗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侵权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损害公司利益纠纷管辖是指什么?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因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责任的民事纠纷。公司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实践中,存在大量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如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再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023-07-21
    125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东权益与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比较
    股份公司股东享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权利,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不具备这些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二、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凭证不同。三、股权转让存在差异。四、股东知情权存在差异。五、股份公司股东无权制定章程,只能参与修改章程。股份公司股东享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权利,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不具备这些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二、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凭证不同。三、股权转让存在差异。四、股东知情权存在差异。五、股份公司股东无权制定章程,只能参与修改章程。 股 权 转 让 和 股 东 知 情 权 在 股 份 公 司 和 大 有 限 公 司 的 差 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公司形式。它们在股东责任、公司资产负债、股票发行和公开募股、股东出资转让和财
    2023-09-19
    44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的法律责任
    公司利益遭受损害,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被告不是别人,正是公司控股股东。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支持了原告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控股股东向第三人公司返还其受侵占资金189.44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法官还首次在判决中认定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修订后的公司法施行之日起算,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从权利人知晓利益受侵害之时起算,从而保护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原告林某和被告某科技公司均为北京一家智能卡公司的股东,分别占有公司15%和35%的股份。2002年底,智能卡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林某提起清算之诉。2004年10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某与科技公司及其他两位智能卡公司的股东共同对智能卡公司进行清算。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海淀区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智能卡公司2001年3月26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成立以来的收
    2023-06-09
    472人看过
  • 鹤岗一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审结
    日前,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召开董事会而引起的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鹤岗市某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00年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自然人股东数百名。股东王某在首次股东会上被选举为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12月13日大部分股东签署联名信要求召开股东会,王某表示同意。但部分股东未经董事会讨论决定,便于2004年12月15日,以鹤岗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向全体股东发出于2004年12月20日召开股东会,举行换届选举的公告。王某于2004年12月18日紧急召开董事会,研究讨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及本届董事会应制定的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方案和工作报告。王某和另一董事认为2004年12月20日召开股东会时间太仓促,所要做的各项工作根本完成不了,也不符合《公司法》中召开股东会应提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的规定,当即以三比二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不同意在2004年12月20日
    2023-06-09
    8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公司侵犯股东权益由股东本人承担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7
      要。股东参与了违法经营,即使没有直接参与,但在公司的协议或章程中有载定也视为参与,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参与、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由法人或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任或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 公司内部股东犯错,公司有权利告股东吗维护公司权益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公司可以起诉控股股东。公司在本质上是股东的公司,股东的意志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意志,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决议最终反映为公司的意志,对内股东会的决议对公司、股东都有约束力,对外由公司机关表示依据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表示公司的意思。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所涉及公司的部分无异是股东会的决议,反映了公司的意思,对公司、股东都有约束力。因此,如果股东间的协议与公司有关,公司自然就是该协议的一方当
    • 侵犯董事权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起诉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公司利益的董事。 原则上,董事侵犯公司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1、监事会或者监事在收到股东的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2、监事会或
    • 公司股东债权有时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2
      公司债权债务有时效。债权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怎么处理股东侵犯公司债权债务纠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9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关键是证据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