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隐名股东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8:01:53 114 人看过

1、不是公司的股东

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不是公司的股东,因而无法直接自己行使股东权利,不能直接控制股权。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显名股东同意替代隐名股东持股成为公司股东,隐名股东同意自己投资由显名股东代为持股,实际上在双方之间成立合同,因此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因此,隐名股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显名股东主张权利,但是却不能因自己是公司实际投资人而以股东身份向公司主张权利。

一、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东是否有违约行为,这将使隐名股东可能失去对投资的控制权,或者很难约束显名股东的行为。

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

法律所认可的股东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因而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无法亲自行使股东权利。

3、被显名股东恶意损害权利

代持股人作为显名股东被记载于公司文件并登记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东地位在法律上被认可,其处分股权和行使股权也很少有障碍。因此,显名股东可以股东身份行使股权直至处分股权,完全有可能不经作为实际出资人的隐名股东的同意,擅自将股权出让给第三人或者滥用股东权,从而损害隐名股东的权益。

[page]

二、隐名股东风险的防范

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

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的方式、股权收益的归属和代持股人的报酬,尤其应当约定代持股人损害隐名股东权益的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以此从根本上排除显名股东不承认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身份的风险,并加大显名股东违约的成本。

2、在隐名股东投资形成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

隐名股东投资后,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以显名股东为质押人,隐名股东自己为质押权人,将显名股东代持的股份向隐名股东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显名股东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转让,同时,即使由于其他原因,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3、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

作为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主要通过约束显名股东的方式控制公司。因此,隐名股东需要在代持股协议中约定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行为必须征得隐名股东的同意,又比如代持股人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这样约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法律是否保护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受法律保护,但保护有限。隐名股东未在工商部门登记,只在公司内部对所有股东有约束力,不能在公司对外民事活动中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1、股东姓名或者住所;2、股东出资额;3、出资证明编号。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隐名股东是指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以规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是什么股东必须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出资人,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
    2023-07-02
    202人看过
  • 法律规定隐名股东合法吗?
    一、法律规定隐名股东合法吗?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
    2023-06-02
    303人看过
  • 股东保密:法律风险对隐名股东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允许处分了股权等风险。还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一旦不想再做隐名股东,想要将其名字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此时需要经过公司—半以上的股东同意,如果未有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其请求,那么其想法就会落空。隐名股东法律风险的救济(一)通过诉讼或者其他股东半数同意,确认股东资格在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可通过诉讼或者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得以确认。(二)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且签订完善的隐名股东投资协议实际投资人不会有上述风险,隐名股东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最好与实际投资人签订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同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隐名股东姓名(名称),这样隐
    2023-07-08
    177人看过
  • 我国法律有关“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规定
    我国的《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说明目前我国已明确显名股东的概念,并规定了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对于“隐名股东”的概念却未做明确规定。一、股权登记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
    2023-06-25
    214人看过
  • 股东收股时候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吗
    隐名股东法律规定如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仅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2、隐名股东需要转变为显名股东的,应当依法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隐名股东的其他法律规定。一、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好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的总称。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针对不同的类型,应该按照不同的方式来处理。第一种类型是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具体可以包括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和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必须符合有效要件,如果股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对于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时,受让人可以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可以根据法院的通知,在一定期限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如果其他股东在规定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进行追认或不做相反意思表示,并且,不
    2023-06-21
    76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一、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
    2023-03-31
    339人看过
  • 根据隐名股东隐名的方式不同,可将隐名股东分为协议隐名股东和非协议隐名股东
    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与他人协商一致,以他人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借名股东。非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未与他人协商一致,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或虚拟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冒名股东和假名股东。冒名股东是指投资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以他人名义或冒充他人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假名股东是指以虚拟的不存在的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协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关系,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依合同约定。依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借名股东可分为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和委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是一种信托隐名投资合同关系,借名股东作为信托人将其用于投资的特定财产的财产权移转于受托人(名义股东),由受托人(名义股东)以财产权人的身份以自己的名义将特定财产向公司投
    2023-06-28
    495人看过
  • 降低隐名股东法律风险的方法
    规避方式如下:1.应与显名股东签署规范的《股权代持协议》;2.隐名股东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应清晰地流向公司账户,并保留完整的财务流转凭据,以表明其已对公司进行实际出资;3.适度参与公司经营,建议尽可能在公司内部使身份显名化,并达到公司股份转让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要求。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实践中设立隐名股东一般出于两种原因:一种是非规避法律方面的原因,常见的如实际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另一种隐名股东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目的设立的隐名出资人,由于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关于企业权益的协议通常应当归于无效。因此所导致的出资人地位的纠纷必然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如果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之间的违法行为影响企业的存续,则这种法律风险就更为严重了。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
    2023-07-08
    316人看过
  • 隐名股东符合法律规定吗
    隐名股东一般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隐名股东则是不合法的。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产生。即双方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2、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及不要式合同。3、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能以登记产权转移为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进行出资。4、隐名股东主体资格具有多样性,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既可以是商人,又可以是非商人。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区别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实际上就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关系。内部关系上:投资权益的归属人是隐名股东,若涉及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利益问题时,以合同约定(代持股协议)为准并兼顾实际出资的原则;
    2023-04-05
    388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按公司的名义起诉吗
    隐名股东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等没有显示。这样的一些情况如果没有书面协议是非常容易发生纠纷的,那么隐名股东可以起诉名义股东吗?当然是可以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隐名股东可以向显名股东主张股东权利。如果隐名股东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必须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否则法院不予支持。一、隐名股东怎么清退进行办理一般来说,投资早期类项目,投资人主要靠老股转让或被并购方式退出。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
    2023-03-12
    465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法律保护是如何的
    法律对隐名股东的保护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其次,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且实质股东只是出于某些原因让名义股东出资,但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知道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但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隐名股东(实质股东)如想显名或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先到人民法院确认,并且在认定过程中隐名股东必须有共同设立公司或通过受让取得公司股权的相应意思表示。如果隐名关系的双方仅为资金往来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没有成立公司或实际取得股权的意思,那么双方关系的实质应为借款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不能取得公司的股东身份。其次,隐名股东身份
    2023-06-15
    302人看过
  • 当隐名股东想退股时,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1、隐名股东退股时,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如何?隐名股东与显性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隐名股东虽然不是公司的名义股东,但公司的成立是由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保值、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逃资本,以规避风险和责任。2。如果投资者和其他人同意以另一方的名义出资,则该协议不得对公司不利。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知道实际出资人出资的,公司承认可以行使股东权利的,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股权法律规定。三。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的,而实际投资者主张名义投资者转让股息等股份财产权益,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如果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与公司,双方未约定由投资者为股东或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权利的,投资者仅对以股东
    2023-05-31
    328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及其类别
    (一)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1、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显名股东并未认购公司股份或未全部认购公司股份。也即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股东,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显名股东。2、隐名股东基于合同关系产生在日常的公司运营中,由于公司章程未登记实际投资人为股东,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隐名股东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实际投资人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境,于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契约(在这里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以此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对这一法律特征,我国《公司法》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法》三十二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
    2023-08-16
    169人看过
  • 隐名股东债务承担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抽逃注册资本罪废除了?(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
    2023-03-06
    34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义务维护的适用法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5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第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 隐名股东有股东权利吗?隐名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没有规定。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如果隐名投资人未直接以股东的名义行使权利的,则以显名投资人为股东。至于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的关系,则依一般民法原则解决。公司法律关系要求具有稳定性,若以隐名投资人为股东,则会导致以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所形成的
    • 公司法人股东名册的法律含义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个公司的股东名册有以下法律效力: 1、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能是公司股东; 2、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准确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 隐名股东真的是法律上规定的股东知情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可以通过显名股东行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等。
    • 一般股东依法的继承是否应当包含隐名股东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3
      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资格继承不相同。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个人之间约定,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实际的权利义务由隐名股东享有,风险与利益均归隐名股东的,隐瞒股东继承人无法成为股东,除非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及其他股东协商一致。一般股东则不存在这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