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时限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6:05:02 321 人看过

一、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时限是多久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二、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投诉电话
    一、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投诉电话投诉电话:0573-12345二、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国家法律依据(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省级法律依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
    2023-05-13
    349人看过
  • 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提取条件嘉兴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5、租赁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管房或单位集体宿舍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三、提取材料嘉兴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3、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4、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5、购房发票或预付款30%(在90m?以下为20%)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1份)6、如购房发票原件已用于办理
    2023-02-04
    433人看过
  • 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多久
    一、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多久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二、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材料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④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①
    2023-05-13
    377人看过
  • 嘉兴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摘要】嘉兴公积金提取流程怎么走?首先市民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其次准备手续办理所需材料,再次,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提交申请进行审核,通过以后可当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核实后单位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或申请人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4、中心核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核准提取金额,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初始密码已修改过,即可在管理中心直接办理转账支付;若申请人龙卡未修改过初始密码,本人持身份证就近到建行点网点修改初始密码后才可在管理中心办理转账支付,或者到**南湖支行申请支付。嘉
    2023-05-08
    261人看过
  • 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地点在哪里具体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联系电话:0573-12345具体地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会展路408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14:00—17:30)联系电话:0573-12345二、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
    2023-05-13
    97人看过
  • 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在什么机构办理办理机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嘉兴公积金退休提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
    2023-05-13
    38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公积金提取期限是多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 7;、租赁自住住房 2 5;、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准予提取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总结 6,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出境定居的 4、建造。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的、
    •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是多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6
      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 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时间是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1
      住房公积金提取没有时间限制,只有限制条件。无房屋支付租金、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密封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止支付24个月以上、账户密封、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购买、建设、改造、改造或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本息、出境定居、上述情况可提取。
    • 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是多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劳动者离职两年后,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劳动者可以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提取银行账号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通常办理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时间是多久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