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6:53:30 111 人看过

一、通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二、通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建筑消防产品登记表》;

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施工、工程监理、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级证明文件,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防相关文章
  • 韶关武江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和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组织实地核查、集体会审及现场测试,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不合格)。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3-05-28
    31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由谁负责
    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2.审核: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3.审批:对受理,技术审核等过程进行核准,再进行审批。4.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二、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由谁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领导,日常监督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具体可详见项目安全责任制中对各级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的划分。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三、建设工程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建设工程管理的注意事项有:1.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发现问题,要及
    2023-04-24
    65人看过
  • 江门新会区改建、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办理是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被受理当天,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wsbs.gdfire.gov.cn/index.aspx?AspxAtoDetectCookieSpport=1)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确认。2.受理。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在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接收网上材料,予以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受理凭证》。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集体会审及现场测试,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
    2023-05-28
    159人看过
  •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辖分工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权限划分。1、省公安消防总队职责(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性能化设计专家论证:a、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b、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设计专家评审:a、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b、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c、拟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2、市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职责(1)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2)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a、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单体建筑
    2023-05-29
    328人看过
  • 汕头南澳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办理位置在哪
    一、办理地点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中段南澳县公安消防大队二、办理地点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中段南澳县公安消防大队三、办理材料封面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加盖投资人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营业执照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加盖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同时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个人申报的,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私章或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设计人员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消防设计说明书及蓝图(消防设计说明书盖设计单位公章、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骑缝)详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
    2023-05-28
    184人看过
  • 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以及如何办理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了解到一些关于工程建筑上的一些事情,其实任何形式的建设场所,在完工之前,为了保证建筑合格不减料偷聊,都需要按照规定去申请办理相关验收许可才可以,只有这样子才可能拿到竣工款项,那么大家知道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以及如何办理吗?一、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以及如何办理在完工之前需要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办结。5、送达。二、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依据《运城市消防条例》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二)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运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办法(暂行)》要工作(四)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2023-05-13
    94人看过
  • 消防工程验收流程是什么?
    我们身边肯定有很多的高楼大厦还有很多的建筑,对于各种建筑我们国家都是有要求的,建筑物内肯定是需要有消防工程的。建筑物的消防工程在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进行建设的。那么消防工程验收流程是什么?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2)
    2023-04-19
    255人看过
  • 揭阳市揭西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被受理当天,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wsbs.gdfire.gov.cn/index.aspx?AspxAtoDetectCookieSpport=1)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确认。(2)受理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在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接收网上材料,予以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受理凭证》。(3)审查配合受理后,申请人应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要求做好配合实地查看、核对建筑功能等工作的相关准备。(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服务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5)监督检查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
    2023-05-28
    61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前提
    一、办理条件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提出消防验收申请;2)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3)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者备案前,消防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合格。二、办理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
    2023-05-11
    73人看过
  • 梅州大埔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办理材料单位加盖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加盖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各单位加盖公章有关该工程的竣工蓝图一套(图纸按A4规格折叠),加盖竣工章供货证明上各单位加盖公章,其余加盖生产单位公章;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检验报告、认可证书、合格证。供货证明上各单位加盖公章,其余加盖生产单位公章;需提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的供货证明、检验报告、认可证书、合格证。暂时未实行,提交消防设施调试报告,加盖施工章加盖各自单位公章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并签名按手印。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并签名按手印。由申请人自行提出业务申请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业务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有效
    2023-05-28
    466人看过
  • 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运城市消防大队。二、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依据(节选)《运城市消防条例》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二)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运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办法(暂行)》要工作(四)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含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图审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资料形式审查合格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2023-05-25
    369人看过
  • 台山改建、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
    2023-05-28
    262人看过
  • 消防开业证办理依据什么法律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负责人而言,他们有义务依法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同时还需制定详细的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以确保安全。另外,还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能,保持各种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器材的配置完整且有效,从而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以及消防车通道都能符合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在此特别强调,严禁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若因施工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务必依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而作业人员也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对于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以及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来说,他们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并且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
    2024-05-05
    78人看过
  • 文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文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二、文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条件人员密集场所:(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
    2023-05-13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防
    词条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消防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火灾的意思。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更多>

    #消防
    相关咨询
    • 怎么办理消防验收,消防验收流程和标准知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
      消防验收流程:1。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具体验收经办人应当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并在验收前1-2天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的相关准备。3、根据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不少于两人的消防监督员应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佩戴标准警服和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书。具体验
    • 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有什么相关法律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般建筑工程 发改部门(发改局、发改委) 国土局(涉及到用地、矿产压覆) 规划局 建设局(建委) 环保局 行政执法局(城管局) 建工局(有些地方没的,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公共事业局(有些地方没的,涉及到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等污水、雨水、燃气、电信、网络等) 水利局(用地范围内有水域者) 交通局(用地区域临街道路为交通公路的)
    •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哪些依据下进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依据如下: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
    • 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处理法律依据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