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公司罚款的条款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1 13:58:51 78 人看过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违反了该部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行政主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性措施,包括罚款等手段。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采取了非法的方式,如强迫或扣留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则将被劳动行政部门勒令在限定的时间内予以归还,同时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应的处罚。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以担保、手续费或者其它名义向员工有偿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时,同样会面临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理,即要求其立即将所收之物归还给员工本人,并且还应按照每名员工五百元人民币以上直至两千元人民币以下的标准进行罚款;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如对员工个人权益造成实质性的侵害,则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劳动者依据合法程序解除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仍以各种理由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文件或是其他贵重物品,则应按规定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险公司赔款有哪些法规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责的全部规定。这里没有关于“肇事逃逸”不予赔付的任何表述。如果肇事车辆证照齐全,保险在期;事故责任人持证驾驶,没有醉酒,没有故意。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赔偿责任不能免除。如果保险公司不赔
    2023-08-05
    66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规定有哪些条款?
    数罪并罚的规定有: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3、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数罪并罚原则有四大原则: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与混合原则。1、吸收原则:基于“重刑吸收轻刑”的思想,在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2、并科原则:又叫相加原则,根据“有罪必罚”和“一罪一罚”的刑法原则,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相加,合并执行。3、限制加重原则:以数罪中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或者在数罪分别宣告的数刑的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刑期最高不得
    2023-07-05
    243人看过
  • 公司法对外借款有有哪些规定?
    需要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意。公司法规定,对外借款需要经过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法人可以注销公司吗法人可以注销公司,处理方式如下:1、可以委托办理,但需要法人的签字;2、法人不得单方面注销公司,法人注销公司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各股东的共同商议,得到各股东的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3、被注销的公司必须对股东支付相对应的财产赔偿。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
    2023-06-22
    440人看过
  • 劳动法罚款条例
    公司无权罚款,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扣工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劳动法对辞退赔偿的规定劳动法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3-08-04
    118人看过
  • 公司法中哪些条款是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1、必须与形成劳动关系一个月的劳动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定期召开股东大会;3、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4、其他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公司法法人人格有什么规定法人人格,是指法人团体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作为法人具有的独立人格,即能以法人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法人自己的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这就是法人人格。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023-07-03
    2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还能约定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如下合同条款:1、试用期条款: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的期限,并同时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报酬标准。2、培训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培训条款,约定服务期以及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3、保守秘密及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及劳动者的违约责任。4、离职交接条款:实践中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不办理离职交接的情况很多,有些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很大影响。《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既然是按照“双方约定
    2023-06-22
    52人看过
  • 《上市公司法》有哪些条款
    《上市公司法》有哪些条款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或者为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应当在一年内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信息管理等工作,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决议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可以在有半数以上非关联董事出席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非关联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的,应当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公司总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经营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实现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制设立,
    2023-05-07
    1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有:1.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2.职工伤病残亡概不负责;3.提前离职收取违约金;4.限制女职工婚育;5.无条件服从加班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是否有效劳动合同中规定霸王条款无效。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地位并不完全平等,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对用
    2023-06-23
    345人看过
  • 法定代理的规定有哪些条款?
    法定代理的规定,具体如下:1、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是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由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依法确定的人担任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仲裁法定代理人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的人。2.法定代理人的范围。仲裁法没有直接的规定,根据代理制度的一般原理,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3.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及其消灭。由于法定代理人是基于法律规定而行使代理权的人,并且法定代理人对被代理人享有亲权或者监护权,因此,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被代理人的权利是同等的,即他不仅享有仲裁程序中的一般性权利,而且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被代理人的实体性权利,如承认、变更和放
    2023-07-07
    483人看过
  • 劳动法罚款扣工资规定
    劳动法罚款扣工资规定是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税、代扣代缴劳动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代扣抚养费和赡养费等,如果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存在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一、劳动法罚款扣工资规定劳动法罚款扣工资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公司扣工资怎么处理1.与公
    2023-06-04
    413人看过
  • 公司法人贪污公司公款的处罚有哪些?
    公司法人不能贪污,因为法人不是具体的人,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贪污属于一般的贪污犯罪,按照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3-06-02
    416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规定员工罚款
    如果员工违反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对其进行罚款,但数额必须合理;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一、老板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处罚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兼职工资不发怎么投诉兼职不给工资,员工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解决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023-06-23
    280人看过
  • 偷税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条款
    没有偷税罪,只有逃税罪。处罚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具体内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4-04-28
    362人看过
  • 公司注销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法律上公司注销对法人的规定有: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公司注销股东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二、分公司有股份吗分公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以总公司对外独立核算。也
    2023-06-23
    1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罚款能劳动仲裁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5
      公司罚款可以劳动仲裁。公司没有行政执法权,不能进行罚款。劳动者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公司合并合同的条款有哪些规定的条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6
      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①合并各方当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并合同、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合并合同中要写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及住所等。 ②合并的方式。合同中合并的方式,应当是按法律形态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③合并的对价。合并对价即合并中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取得消失公司财产而支付的对价。合并对价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股票和
    • 公司罚款发给员工, 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9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可以罚款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即可。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有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权力,劳动者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服从劳动者的管理,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但这种处罚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对抗,否则应宣布无效。无论怎么罚款,发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
    • 公司法罚款的情况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1
      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离职时公司退还所有罚款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