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专利被侵权时,有三种(官方)专利保护途径供选择。它们是:
(一)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
(二)专利民事诉讼途径;
(三)专利刑事诉讼途径。
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侵权的性质、情节以及专利侵权处理过程中侵权者的态度与赔偿等来决定采取的途径。
一、专利侵权诉讼是否因专利无效程序而中止
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被告以原告的专利权丧失专利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此时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了一套规则,可以说这一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人民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形决定专利侵权案件是否中止审理。但是,无论专利侵权诉讼是否因为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审理,当事人不服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无效请求审查决定)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合法授予后,任何人在该专利权有效期内均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通过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将作出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依其内容不同,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可分为三种,即维持宣告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和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无效请求审查决定,都可能会引起专利权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不服,从而引发行政诉讼。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对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政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不服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专利侵权案件应如何审理?原来已经中止审理的侵权案件是继续中止审理呢还是恢复审理?原来没有中止的侵权案件是继续审理呢还是中止审理?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人得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之请求,而无论有无专利侵权案件。故根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政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的先后不同,因专利侵权诉讼的当事人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审理的专利侵权诉讼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因被控侵权人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审理的专利侵权诉讼,即先有专利侵权诉讼,后有无效宣告请求,这类专利侵权诉讼在当事人不服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并提起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时,面临着原专利侵权诉讼是否应继续中止审理的问题。另一类是先有无效宣告请求,后有专利侵权诉讼,即专利权授予后,他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理过程中,专利权人又以无效宣告请求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此时人民法院通常是先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然后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等待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当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作出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并提起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原来已经中止审理的专利侵权诉讼也面临着是否中止审理的问题。
二、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三、如何能提高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专利权人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并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开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胜算并获得尽量高的赔偿额。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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