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善意债权转让的判断准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06:40:18 262 人看过

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进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就可以认定为非善意债权转让

对于非善意债权转让,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要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

1、要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可以通过判断当事人是否是无偿转让或者是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如果是债务人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债务的,则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非善意债权转让应该怎样认定
    一、民法典中非善意债权转让应该怎样认定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转让债权,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
    2023-04-20
    177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债权转让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此时的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若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即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了新债权人,而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增加了。但并非所有债权都可以转让,我国法律规定有三种债权不能转让:(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债权人在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要明确自己的债权是否能够进行转让。一般情况下,第三人也就是受让人,在获得债权人转让的权利后,受让人可以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对于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受让人不能取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因为债权人的转变,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一、债权转让的
    2023-04-04
    173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准则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主观方面是如何表现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
    2023-07-06
    11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准则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准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二、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则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2023-12-16
    426人看过
  • 主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债权转让条件,主债权转让
    转让主债权的条件有:一、主债权有效存在,主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内容;二、主债权转让人必须具备处分债权的能力,并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协议;让与主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根据主债权的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主债权让与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产生效力。主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其次,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
    2023-08-09
    410人看过
  • 转让债权的通知的有效性判断
    镇江药业集团将其下属中药分公司对邗江某医药公司享有的69018.38元的债权转让给了镇江某物资供应公司后,物资供应公司将邗江医药公司起诉到镇江市润州区法院,要求判令邗江医药公司立即给付此笔欠款,邗江医药公司却称其根本没有收到所谓债权转让的通知,该债权转让对其不生效。法院审理后对此债权转让的效力予以了确认,支持了物资供应公司的诉讼请求。转让债权起纷争镇江药业集团中药分公司与镇江药业集团器化玻公司都是属于镇江药业集团下属单位,分别领取营业执照,各自有不同的经营范围,两分公司分别建帐,实行独立核算,并多年来均与邗江医药公司有业务往来。2002年6月26日,中药分公司财物人员与工作人员徐某、张某到邗江医药公司进行了对帐,邗江医药公司确认欠货款210848.58元,后邗江医药公司付款20000元,又以货抵款121830.20元,尚欠69018.38元。2003年3月14日,镇江药业集团更名为镇江恩华
    2023-06-09
    199人看过
  •  如何判断合同债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债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已依法登记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若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债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因为只有物权适用于善意取得,包括所有权和其他物权,而债权不是物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
    2023-11-12
    405人看过
  • 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转让,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转让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民法典》第545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
    2023-06-17
    56人看过
  •  债权人转让债务是否违法?如何判断?
    债权转让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但我国民法规定,债权人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时,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其次,不得按当事人约定转让;最后,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债权人需要注意这些限制条件。债权转让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并不改变债权关系的行为。我国民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不得按当事人约定转让;(三)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 权 转 让 的 影 响 有 哪 些 ?债权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对第三人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债权转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
    2023-09-13
    499人看过
  • 砍断人手指的判断准则是什么?
    该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故意伤害罪有以下几种判定方式: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劳动人者断手指算几级工伤只有在做工伤鉴定的情况下才知道伤残是几级。手指断了分为4级到10级工伤等级,分别规定是:四级伤残:双手掌缺失90%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双手十指完全缺失;五级伤残:双手掌缺失7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80%以上;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十指完全丧失功能;六级伤残:双手掌缺失50qo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60%以上;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90%以上;七级伤残:双手掌缺失
    2023-07-12
    379人看过
  • 债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原则
    债权并非得以善意获取之权利。善意取得乃一种专门针对物权的取得策略,而与债权无涉。其核心宗旨在于维护善意第三方的权益,突出强调第三方在获取权利时需表现出充分的善意,即对相关事宜的无知。相形之下,债权则通常由特定双方在明确知悉相关事实的基础上达成合意所创设,因此并不适用善意取得这一观点。《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4-08-19
    409人看过
  • 债权转股权是什么,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成为债务人企业股东之一,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实践中有二种方法:一是债务人增资扩股。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二个问题:一、债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方法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金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减值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二、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在以债务
    2023-03-17
    186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可转让性?债权可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什么是债权可转让性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比如,抚养费、赡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债权就不具有可转让性,因雇佣、委托等具有特殊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也不具有可转让性。二、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
    2023-02-27
    202人看过
  • 非法转让债权,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
    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无效。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这一规定,债务转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有实际的利益关系。无论义务转移是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无效。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吗转让债权不需要教你个乖债务人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
    2023-08-08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非善意怎么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1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转让债权,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
    • 非善意债权转让怎样查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转让债权,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
    • 债权转让方如何认定债务转让非善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要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可以通过判断其是否是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并且因此导致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非善意债权转让有哪些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9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认定为非善意债权转让。 对于非善意债权转让,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非善意债权转让如何确认债务人的债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0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视为非善意债权转让。 债务人非善意转让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