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将被征收,怎么查询征地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5 04:37:35 118 人看过

一、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

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征地的补偿费规定

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土地补偿费的计算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费用收取标准

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品鱼塘。

城市人口(不含郊县人口,仅指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下同)百万以上的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50万~100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在京、津、沪所管辖县征用为供应直辖市居民吃菜的菜地,也按该标准缴纳。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城市,每亩缴纳3000-5000元。在同一城市,对中央和地方的建设项目征地,按同一标准收取。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政策:只征收土地不征收房屋
    征地和拆迁两者的法律程序不同,征地和拆迁所遵守的是不同的法律,征地一般都是国家征地,一般不需要土地上面的建筑物和作物等等,因此很多地方只征地不拆迁,加之现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会遇到很多麻烦,因此很多地方都选择只征地不拆迁。征收土地怎么补偿农民1、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023-07-07
    312人看过
  • 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能够到
    一、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能够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地的补偿费规定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
    2024-01-31
    331人看过
  • 怎么查询征地拆迁公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查询征地拆迁公告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土地必须遵循法定途径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方能由县级或更高级别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负责实际实施。当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向有关土地部门申请征收土地时,必须首先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这些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以及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三十天,以便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若大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听证会的具体情况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对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他们应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测算并落实相关费用,确保足额
    2024-07-14
    168人看过
  • 征收土地告知书
    土地征收
    宁河县地用字[2007]第2号宁河县大北镇大北村:为了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现就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发展中心征收宁河县大北镇大北村集体土地3.8280公顷的补偿安置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1、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发展中心2、建设项目:土地征收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本次征收土地为宁河县大北镇大北村土地。三、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为3.8280公顷,其中农用地3.4805公顷(耕地2.9449公顷)。四、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1、根据《天津市征地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4]191号关于同意调整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倍数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
    2023-06-08
    292人看过
  •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必须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主要有几个要求:1.公告必须包括征收的范围、目的2.预公告必须公开在征收所在村镇显眼位置并要以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3.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4.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发布。一、必须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土地调查现状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是安置补偿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必须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也必须查明,不允许征收方只给予土地补偿而忽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社会风险评估必须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允许相关人员参加。评估结果是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只有评估结果是低风险项目才能继续进行,没有风险评估的征地行为将不被允许。二、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重要文件,直接影响着被征收人获得补偿的数额,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重点关注。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包含征收范围、土地
    2023-03-27
    87人看过
  • 征地启动的预示是征收土地公告吗?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
    2023-05-22
    176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后多久开始征地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一、征地拆迁协议怎么签1、征地拆迁协议,签订的程序如下:(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2)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3)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
    2023-03-10
    67人看过
  • 征收土地公告公开日期
    土地征收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政府若是需要对土地进行合法的征收,首先就要进行征收土地的公示,其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并且从发布征收公示到发布最后的赔偿解决方案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天。征收公示的内容必须包含了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征收的合法用途以及土地征收过后政府给到居民的补偿方案。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
    2023-06-30
    392人看过
  • 将被征收土地权属归什么人
    一、将被征收土地权属归什么人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但使用权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
    2024-01-13
    240人看过
  • 土地突然被告知要征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突然被告知要征收,但征地不合理怎么办政府征地不合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1.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资和收益造成的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者。2.安置补助费是指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后,国家为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获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而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用。3.青苗补偿费是指对生长在被征用土地上的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农作物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
    2024-01-30
    382人看过
  • 征收土地的补偿归属权查询
    开垦荒地如果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会受法律保护,当发生土地征收时,应当依法向垦荒人作出补偿。首先应该了解,并不是所有荒地都可以开垦,我国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同时,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部分荒地可能处在禁止开垦区,开垦禁止区域内的荒地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土地,不但没有补偿,甚至会面临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开垦区的荒地开荒,需要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给开荒者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如果期间发生征收,应当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规和征收补偿的程序规定与使用权人协议,做出合法合理的补偿。没合同的开荒地会无偿收回吗没合同的开荒地一般情况下不会无偿收回,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
    2023-07-07
    494人看过
  • 怎么区别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2023-02-27
    420人看过
  • 征收范围土地征收公告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包含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2、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3、公告时间至少三十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土地征收程序规定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4、如果超过同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应逐级上报到有审查权的人民政府。5、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
    2023-07-27
    136人看过
  • 土地突然被告知要征收,但征地不合理怎么办
    一、土地突然被告知要征收,但征地不合理怎么办政府征地不合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1.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资和收益造成的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者。2.安置补助费是指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后,国家为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获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而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用。3.青苗补偿费是指对生长在被征用土地上的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农作物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
    2023-06-16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征收公告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31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
    • 土地征收政策公告发布,土地征收方案怎么办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25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 将被征收土地权属归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
      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但使用权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 土地强制征收征地怎么写告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0
      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3.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怎么查询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1
      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