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房被强拆应该怎么维权?一般土地使用费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9 13:19:07 303 人看过

一、合法房被强拆应该怎么维权?

合法房被强拆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提起行政复议的。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对违法房屋的强拆流程是什么?

(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2、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3、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七)实施拆除

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属于合乎法律规定进行建造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被强制性拆除的,否则的话就属于一种违法的强制性拆除,那么对许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被强制性非法拆除之后是可以采取一定的维权手段的,比如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一般土地使用费包括什么?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城市建设配套费是指因进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而分摊的费用。

3、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此项费用由拆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搬迁补助费)两部分构成。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四、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综上所述,按照法律规定,房地产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和一些国有土地使用费,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建费和征地拆迁补偿金等。其中土地出让金是按照土地出让成交价格计算的,如果企业拿到土地的方式是划拨,那么可以免交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n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强拆案件如何维权?土地使用权包含哪些方面?
    一、对于土地强拆案件如何维权?对于土地强拆案件可以向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
    2023-11-19
    460人看过
  • 房屋被违建强拆该怎么办?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屋被违建强拆该怎么办?房屋被违建强拆的,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如果拒不配合的政府部门将会进行强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二、合法的强拆程序是什么?(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
    2024-03-07
    284人看过
  • 合法房子可以行政强拆吗?一般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一、合法房子可以行政强拆吗?合法的房子是不可以强制拆除的。在对房屋依法强拆时,需要先根据拆迁补偿标准发放补偿,然后才可以进行拆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一般来说参与暴力强拆怎么判刑1、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征收方未经被拆迁人同意即闯入被拆迁人家中的,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故意毁坏财物罪征收方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且未经法院强制执行,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房屋,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如果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罪征收方或其委托有关人员暴力殴打被拆迁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被判处
    2023-12-13
    492人看过
  • 违法使用土地强拆怎么办
    违法使用土地强拆是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国土资源局无权直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会联合执法,国土、公安、城管、城建、房管等部门一起执法。国土资源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后,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将履行情况记入《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执行笔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期满后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案卷副本送交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规章明确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律对执行程序和执行主体有明确规定、且未授权
    2023-02-19
    236人看过
  • 一般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拥有了土地使用权证以后,就能够保证该片土地享有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行为侵害。有了土地使用证,这片土地或房屋您就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赋予您的权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的拥有者可以对该土地进行生产建设,在依照法律的前提下修剪房屋或商业区。一、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
    2023-03-02
    2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具体权利包括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并依权利取得方式之不同享有不同的收益权、处分权。但对于依法律或依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土地空间范围及物,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设定时约定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也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有什么?1、主体的广泛性。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对其身份资格多无特别限定。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公民自然个人均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多为特殊主体。2、取得方式的多样性。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可依法通过出让(含以出让金作价出资或入股)、租赁或划拨等方式将国有
    2023-04-10
    26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一般法律上规定怎么算强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
    2023-11-17
    119人看过
  • 使用土地使用权应该缴纳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投资应缴纳哪些税费。契税由产权人缴纳。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中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将其分解为以公允价值出售相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资产转让损益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确认。土地增值税合营企业一方将土地投资或者转让给被投资企业、合营企业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3。印花税。契税由产权接管人缴纳。土地、房屋所有权以下列方式转让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出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清偿债务;(三)以奖励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或者预缴房屋建设款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
    2023-05-08
    64人看过
  • 合法房屋因建设自然保护区被强拆,应该怎么维权
    ?一、合法房屋因建设自然保护区被强拆,应该怎么维权建立自然保护区对合法的房屋进行强拆,造成被拆迁人利益损失的,被拆迁人对强拆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
    2023-06-12
    483人看过
  •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使用税吗?
    一、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费是否包括土地使用税购买二手房一般需要缴纳一定的房屋土地使用费,但是这里的房屋土地使用费不同于土地使用税,也就说,如果买方在购买房屋时交纳了土地使用费,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依然需要向当地的税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区别1、征收依据不同:土地使用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83号)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细则或办法。2、支付费用的性质不同:土地使用费是国家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而收取的,其支出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准资本性支出。土地使用税是企业在土地使用权保有环节,为使用而支付的税收成本,其支出形成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属
    2023-06-27
    419人看过
  • 合法房强拆可以到法院起诉吗?一般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
    一、合法房强拆可以到法院起诉吗?合法房强拆可以到法院起诉的。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对于合法的建筑拆迁却没有给出合法的文件批示的,视为违法的拆迁,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二、违法强拆将会担哪些责任?(一)刑事责任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3、私闯民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4、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2023-12-08
    142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怎么办,合法房屋遭强拆如何维权
    一、房屋被强拆怎么办?房子被强拆这肯定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您可以咨询律师。第一,房屋强拆肯定涉及到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你可以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现在必须由人民法院执行,现实中一般都是拆迁公司来干的,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的。二、合法房屋遭强拆如何维权?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遭强拆可向当地政府和人民法院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
    2023-02-21
    30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使用土地的国内部门和个人征收的税金。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根据现场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区高于其他地区和郊区,在原工业区设置工厂高于新开设的工业区,利用原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原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配置费和公共设施费。为什么抵押登记要先缴纳土地使用费?抵押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之前应先向规划国土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办理。具体要求
    2023-08-18
    1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几年年限?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权几年年限?包括什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居民用地居民住宅用地指用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其中,用于建造豪华住宅的土地为豪华住宅用地,用于建造普通住宅的土地为普通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综合用地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
    2023-06-27
    3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强制拆迁中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如何维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
      搜集被侵权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 农村土地被强行征收,农民在土地上修建房屋强制拆迁的应该怎么维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是得知要占地强拆时及时留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二是要他们要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其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三是占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绝不在对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补偿协议上签字,即使土地被占、房屋被拆;四是在土地被占、房屋被强拆时,不要因为利益受损而用你们的身体去阻挡、上房、自焚(生命宝贵,不能重来)
    • 土地使用权还包括房屋吗怎么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1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中一般不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是权利人独占性的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没有使用期限限制。
    • 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方式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5
      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的方式有: 1.出让,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 2.划拨,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 3.转让,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
    • 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使用土地的国内部门和个人征收的税金。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根据现场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