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7:55:46 461 人看过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6、凡境外个人(含港澳台侨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

(1)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个人和华侨还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或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

(2)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3)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备案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5、凡境外个人(含港澳台侨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1)、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个人和华侨还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或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2)、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3)、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备案办理

(一)受理、审查

提交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备案申请表(原件);

2、协议解除合同的,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解除协议及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原件);

3、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解除合同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及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开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购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预购人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协商解除合同的,如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应先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再办理预售合同解除备案手续。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审查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并将申请资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决定、告知

标准:同受理、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准予解除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不予解除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即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福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怎么走
    一、福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怎么走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网上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上传后即时完成合同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无需另行办理业务。二、福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三、福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申请条件申请条件:项目已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无抵押,无查封。四、福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窗口办理办理时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全年除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办理地点: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
    2023-05-24
    458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让我们先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程序在各地是不同的,因此下面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2023-03-26
    31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流程
    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6、凡境外个人(含港澳台侨个
    2023-03-23
    30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
    律师认为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在目前属于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度预售合同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不进行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部门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作审查,即具体的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进行审查,仅仅对合同进行形式审查。即使合同通过了备案,但因为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也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温馨提示:此信息由提供
    2023-04-22
    37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
    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形式,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书面的形式,正是为了登记备案和过户之用。需要注意的是,预售合同备案并不是预售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成立。如果,将登记备案看成是合同成立的条件,那么,在合同签订并实际履行一部分后,任一方以合同没有登记而主张合同无效,只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即只能返还已经给付的价款,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除支付必要的费用外,无法弥补受害方可能发生的损失。而将登记备案不当成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时,预售合同签订后,任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此时,受害方不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
    2023-05-01
    48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怎么登记备案
    一、商品房预售怎么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
    2023-05-17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6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的规定是这样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网签的流程是哪些样子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面积审核及初始登记后,预、销售的商品房应于签订合同30日内按《房地产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凡不按规定备案的商品房屋,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交易及产权变更登记。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程序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程序在各地是不同的,因此下面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仅供大家参考。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验证、合同备案、立卷归档。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项目预登记通知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原件); 4、承购人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流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二)签订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告知购房人认真阅读购房合同上的有关说明,在确认购房人阅读完毕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场采集购房人人像信息,并将已设置密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文本和购房人人像信息一并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