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设立的条件如下:
1.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设立居住权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立遗嘱能立居住权。
一、永久居住权到期怎么办
永久居住权到期是不会到期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而我们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的。住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居民权具有法律特征如下: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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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有偿设立与无偿设立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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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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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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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设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 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第 二、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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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2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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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嘱中设立居住权到何时设立居住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8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即有权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即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不采登记生效主义,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人可在取得居住权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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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设立居住权是指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